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2010年7月,市民王会滨向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250余万元的ZX470H-3日立挖掘机。让王会滨苦恼的是,自从接机以来,挖掘机发生了大大小小50多次故障。如今,挖掘机又出现故障且无法使用。王会滨计算,挖掘机只要停工一天,他就必须承担还贷、工人费用、工程进度损失等费用2万元左右。无奈之下,他要求厦门恒立兴机械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挖掘机经销商)置换一台挖掘机给自己使用,以减少自己的损失,但对方未明确答复,还开出了一张总计15万元的维修报价单。
新购挖掘机故障不断
消费者遭遇维权难
○记者刘青 文/图
王会滨向记者出示那张15万元的维修报价单。
机主:新机维修不断又遭巨额维修费
“自从去年7月购买了这台挖掘机后至今,已修理不下50次了,这次维修又说要10多万元,你说我气不气!”3月24日,市民王会滨向记者说起自己购买ZX470H-3日立挖掘机的经历时十分痛苦。
王会滨说,自去年7月接机开始,挖掘机整机大臂动作慢且不停顿;去年11月初,挖掘机的一个行走轮出现故障;12月,挖掘机柴油滤芯开始报警,经过多次修理,至今也无法正常工作;12月底开始,挖掘机水温过高并报警无法正常工作,多次维修效果不佳;今年3月4日,挖掘机主液压泵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机器无法复工。
王会滨告诉记者,虽然每次厦门恒立兴机械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都会派服务人员进行维修,但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却是巨大的。这次的主液压泵故障,该公司将责任归结为其在挖掘机上擅自安装了破碎锤。可挖掘机接机时,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便在挖掘机上安装了GPS设备,一直监控着他的工程施工状况。破碎锤安装时,公司有技术人员在现场,也没有阻止他加装。其次,破碎锤是今年1月安装上的,而挖掘机的故障去年就已经屡屡出现了。如今,公司不但没有将问题解决,还开出了一张15万元的维修报价单,这让他不能接受。
经销商:使用不当造成部件损坏
3月24日,厦门恒立兴机械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经理曾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王会滨反映的情况,公司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每次接到电话,都会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维护。开始王会滨反映整机大臂动作慢,公司服务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测,但未发现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关于柴油滤芯报警的问题,主要是机主使用的柴油品质有问题,且用户自行加装柴油滤芯阻力增加,导致出现上诉状况,公司服务人员每次去现场查访、维护均提醒过王会滨注意用油品质,并注意正确的操作方式。之后,王会滨又擅自安装破碎锤,最终造成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曾满说,根据王会滨与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上的说明:没有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王会滨不得对挖掘机改造、加工、变更外观等使其原装改变,否则将失去保修资格。即使经过认可也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使用破碎锤的要求进行保养使用和操作。该挖掘机的故障,与王会滨擅自安装不匹配的破碎锤,以及操作、保养及使用不当,造成液压泵磨损及其相关液压系统部件损坏有关,公司不可能更换机器。至于维修费用,为表示诚意,厦门恒立兴机械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愿意与王会滨及液压破碎锤的厂家三方共同承担。
消协:必要时可诉诸法律
对于王会滨的消费维权,章贡区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张飞龙也倍感无奈。因为挖掘机类大宗消费品没有三包,加上大型挖掘机质量检测机构较少,市级以下的质量监管部门都无法对此类产品质量进行相关检测。所以,张飞龙建议,王会滨可先将挖掘机维修至正常工作状态,以把损失降到最低,必要时再诉诸法律。
江西仁天律师事务所尹韦律师认为,经销商应该对该挖掘机的故障进行维修,将故障消除。在故障无法消除(国家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品在保质期内,同样的故障维修2次以上,仍无法排除,即为故障无法消除)的情况下,王会滨有权要求经销商更换挖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