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3日
继去年朱宸慧(雪梨)、林珊珊、黄薇(薇娅)等多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被查后,2月22日,税务部门再发布消息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因涉嫌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200.3万元。
据悉,“驴嫂平荣”是快手头部主播之一,认证为美妆领域创作者,目前有2400多万粉丝。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款,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州市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平荣在稽查立案后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
日前,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平荣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广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去年11月22日,因偷逃税,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随后,去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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