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中国金融 >> 正文内容

央行全面降准 释放1.2万亿元中长期资金 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未变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降准靴子落地。人民银行12月6日公告称,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4%。

 

央行称,本次降准为全面降准,将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业内人士认为,在今年收官和明年开局之际进行降准,有助于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平滑经济增长曲线,是做好跨周期调节的应有之义。同时,此次降准符合市场主体所需,体现了货币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有效增加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时隔5个月,2021年的第二次降准落地。“此次降准的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一是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降准将为金融机构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制造业重点新兴领域支持力度。通过合理让利实体经济,可以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置换中期借贷便利(MLF)也是降准的目的之一。今年四季度,MLF到期量2.45万亿元,为年内单季MLF到期量峰值。今年12月15日以及明年1月17日,分别有9500亿、5000亿元MLF到期。“考虑未来MLF到期量大,可通过降准置换到期MLF。”周茂华说。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常规操作,释放的一部分资金将被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到期的MLF,还有一部分被金融机构用于补充长期资金,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

 

降准消息落地后,银行间主要利率债收益率降幅扩大,10年期国开活跃券210215收益率下行6.25BP,10年期国债活跃券210009收益率下行5.87BP。

 

有望带动LPR报价下调

 

降准如期落地后,市场主体是否还有望迎来降息“礼包”?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通过利率放松刺激总需求的必要性正在提升。从稳定房地产市场销售、护住中小企业基本面、保障民生领域的角度出发,通过利率放松刺激总需求,防止经济滑出合理区间,进一步缓释房地产市场风险形成的衍生效应,仍有一定必要。

 

“连续降准从负债成本端对LPR形成的累积效应需要关注。本次降准如期落地后,不排除累积效应触发LPR出现5BP步长的调整。”王一峰说。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更为重要的是,近期银行存款成本整体已现下行,DR007、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等主要市场利率整体下行。银行边际资金成本下行为LPR报价下调创造了条件。

 

王青预计,本次降准意味着短期内不会有政策性降息,因为本次降准有望带动LPR报价下调,从而在降低贷款利率方面起到代替政策性降息的作用。这有助于央行节省货币政策空间,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波动。

 

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未变

 

人民银行在适时运用降准工具的同时,货币政策“稳”字当头基调未变。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人民银行坚持正常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本次降准不应被解读为货币政策取向发生改变。”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此次降准能够直接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有助于银行优化资金结构,提升资金配置能力,但稳健的货币政策基调并没有改变。

 

温彬认为,此次降准体现了货币政策“以我为主”。未来,央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兼顾内外平衡,继续利用结构性和直达性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业内人士认为,降准释放出流动性,可刺激投资、稳定经济增长、提振市场情绪,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具有“普惠”效应。

 

“本次降准在释放流动性的同时,还将提升市场风险偏好,将利多A股市场。”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认为。

 

债券市场方面,郑后成表示,在宏观经济承压的背景下,叠加疫情不确定性,降准在托底宏观经济的同时,增加市场流动性,预计短期之内,债券到期收益率大概率下行。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无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