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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严打代理退保、骗保黑产!银保监会发布打黑除恶十大整治重点!

要动真格的了!昨天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了工作部署。

简单一句话总结就是:金融行业的扫黑除恶行动来了!

与2018年相比,本次“扫黑除恶”涉猎的机构更多,除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直销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都被纳入其中。

重点整治领域

加强信贷管理:重点打击非法高利贷、“套路贷”;

关注“非正常退保”:重点治理“代理退保”黑产业;

规范催收行为:严禁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催收;

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员工将被排查:重点对员工是否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通知》列出的打击范围更详尽,扩大到了10个领域,并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被列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

在《通知》第四点明确说明: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央视财经频道曾发出重要提醒:“代理退保”产业链已成保险业毒瘤,不仅扰乱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更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时不慎自食苦果的案例屡见不鲜。

中国银保监会也曾发布了公告提示《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消费者别上“代理退保”的当。

面对这种扰乱保险公司正常经营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监管出手了,3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官微发布了一则关于《保险公司遭遇集中“退保”危机 背后却有一群人赚得盆满钵满》的消息,揭露了保险业退保黑产的真相。

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获判。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因为“代理退保”触犯了法律被判刑的案例了,2019年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一例“代理退保”案件作了宣判,或是全国首例对该事件的判决。

他们抹黑保险业形象,对保险消费者进行误导,危及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转,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秩序,扰乱了保险监管环境。而当风险真正来临,这些被诱导退保的保险消费者,因为失去了保险的庇护而无法得到经济补偿,往往损失惨重。

律师提醒,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但“全额退保”宣传已触犯法律,消费者轻信“退保黑产”将得不偿失。

保险消费者应该都知道,保单合同一般有犹豫期设置,普遍在10天左右。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撤销合同,退回全部保费;犹豫期过后,消费者再想退保,就只能拿回现金价值,在保单前几年,现金价值一般远远低于保费金额。

然而,近一段时期,微信公众号、百度贴吧、淘宝、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上,出现了大量声称可以助你全额退保的个人和组织。真的有这么神奇吗?过了犹豫期,难道还能退回全部保费?

这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了成功实现全额退保的秘籍:一找茬、二卖惨、三撒泼。首先要找保险营销员的瑕疵,“咬死”对方存在欺骗和诱导行为。只要保险公司一天没有答应退保,就要“豁出去”摆出一副要把事情闹大的架势,逼迫保险公司退保。

他们煽动保险消费者到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四处散发广告,扬言受理各大保险公司保单的全额退保业务。他们以代理退保业务为名,从中收取30%-50%的高额手续费。

多地银保监局发声警示——消费者务必“擦亮眼睛”受损失的不只是保险公司。最终为退保买单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个真实案例显示,今年3月,江女士生病住院,其丈夫胡先生想起几年前江女士曾投保过一份保单,就想申请理赔。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江女士的这份保单早已在2019年11月办理了退保手续,现已无保险保障。

原来,2019年11月,江女士被一不良团伙以高收益产品诱导,委托其通过“恶意投诉”进行了退保。胡先生对此懊悔不已,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考虑恢复保单效力。然而,不幸的是,经调查,保单退保所有书面签字均由江女士本人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江女士的保单无法再恢复了。

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看了抖音后不愿意交费,现在住院了又让业务员帮助续费,抖音号吸收了流量挣了钱,自己发生风险损失的是自家的钱,真实经典案例 多么痛的领悟。

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好心办坏事的人,拿保险来说,很多人本身对保险有偏见,以为这样可以省了一笔钱,殊不知,疾病和意外这种东西根本无法预测,很多案例都是前脚退保后脚确诊,让人悔不该当初。

退保代价风险要注意

1.退保必然会导致经济损失。过犹豫期退保时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保越早,投保人得到的退保金越少,特别是在未缴满两年保险费的情况下,退保金更少。

2.再次投保缴费标准将提高。一般来说,投保同一种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缴保费。

3.保障责任随着退保而丧失。退保后投保人原本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失去,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被保险人将无法及时获得各项保障。

4.重新投保将受到一定限制。若因退保而重新考虑投保长期性人寿保险,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若投保人在责任免除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重新投保时可能会被拒保。某些人寿保险条款,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且不超过规定年龄为条件。退保后再投保,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龄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

如果你是理智的,你绝不会因为朋友的一句话而放弃保险,所有的人都必须对自己的人生和家庭负责,你可能遭遇的风险,只有保险才能为您将损失降到最低,帮您抵御风险带来的灾难。无论关系再好的朋友都不敢如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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