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2日
家住赣州城区的曾先生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多次交涉无果,经工商部门帮助维权,近日,他终于获得了商家的相关赔偿。
据了解,去年底,曾先生在赣州市建材大市场看中某品牌墙砖后,花了近两千元购买了该品牌墙砖进行房屋装修。今年1月初装修完毕后,曾先生发现该墙砖出现了裂痕。他认为墙砖质量有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但多次交涉未果,于是向章贡区工商局水南分局进行了消费投诉。经调查了解,水南工商分局及时组织调解。鉴于墙砖已经使用,又不可拆下返还、重复使用的事实,曾先生与商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一次性向曾先生支付赔偿金2440元,并当面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