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游客在外出放松心情的同时,往往一不留神就掉进不愉快的旅游消费陷阱。近日,记者通过采访我市多家旅行社的业内人士,揭露了几个常见的旅游消费陷阱。业内人士提醒,除了以下常见的违规现象外,不少旅游消费陷阱的隐蔽性和模糊性更强,因此,游客必须小心谨慎,防止上当受骗。
外出旅游谨防陷阱
○记者杨小林 见习记者朱国操
案例1 加收“老年费”
2009年10月,市民吴先生等6位60岁以上的老人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在报名时,被要求每人加价收费2100元,理由是老年人消费少,购买能力低。老人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是对老年人的歧视,但考虑到护照已办好,只好按要求交纳了费用,签订了旅游合同。
行程结束后,吴先生分别向旅游局、消协提出投诉,表示6位老人购物总消费达2万余元,同时质问道:“衡量老年人消费高低有什么标准?”
点评:对老年人以购买能力低、消费能力差为由加价收费,是旅行社削价竞争、低于成本价销售,以购物或自费项目回扣贴补团费造成的不正常现象,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经营者定价应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受的服务是基本相同的,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另行加价。如对老年人加价收费则应提供差异服务,仅仅因为年龄的差异而加价收费涉嫌价格歧视。
案例2 临时“拼团”
去年6月,市民刘先生参加了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双飞七日游,8人独立成团。旅行第一天晚9时左右到达成都双流机场,可接他们的车是9人座(包括司机座位)的面包车。因无法放下行李,8人被要求各自抱着行李坐,并称该车将负责他们全部行程,他们必须忍受进九寨沟10个小时的长途颠簸。
途中,他们还临时接到通知,必须和刚从九寨返回的一批游客“拼团”,因此需要改变行程先去乐山、峨眉山,刘先生等人配合了。可是,游完乐山、峨眉山后,他们8人再次被“拼团”,与另外四批散客共37人,同组一团前往九寨沟。另外,他们的行程合同上写的为“正餐自理”,但导游在途中有三次将用餐地点定在路边孤零零的一家饭店,前后均无其他饭店,迫使他们只能在导游安排的地点用餐。
点评:这属于“拼团”陷阱。一些小旅行社由于人数不够,一般会通过拼团的方式来组团,“拼团”往往会影响行程中的服务质量。另外,正规旅行社会选择两年左右车龄的地面交通工具,并保证一定的空座率,以保证游客乘坐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