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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提出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方案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3月20日,鄱阳湖进入一年一度的休渔期,湖区数十万渔民收网上岸。他们以自己默默的付出,为保护鄱阳湖这一世界重要湿地作着自己的贡献。与这些渔民一样,为了鄱阳湖生态的保护,湖区的农民也在默默付出:退田还湖,他们的稻田减少了;封洲禁牧,他们不能养更多的牛;保护候鸟,他们水面养殖面积被一压再压……

    为生态保护作出的牺牲是否应该得到补偿?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能让湖区渔民、农民感到欣慰的消息是,九江市发改委已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建议对湿地保护进行生态补偿,标准为国家级湿地90元/亩,省级80元/亩,一般湿地70元/亩。更让他们有底气的消息是,国家正在加紧制定《生态补偿条例》,目前草案已成型,湿地首次被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这将为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奠定法律基础。

    湖区百姓为生态保护付出巨大

    湖区百姓为鄱阳湖保护付出了多少?九江市发改委有个调研数据。

    渔民捕捞时间大为缩减:每年10月1日至翌年3月30日为候鸟越冬期,期间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捕捞;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为鄱阳湖水域禁渔期,全面禁捕;冬季,鱼类的越冬场所实行季节性轮流休渔禁港制度。

    农民的种植、养殖面积被大面积缩减:约23万亩湿地实行封州禁牧,通过退田还湖、移民等措施,对河东圩、西庄圩、梅西湖圩等实行平垸行洪,面积达20.12万亩。

    据不完全统计,为保护湿地,九江市湿地地区农、渔民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亿元,其中,粮食生产损失1.2亿元、牧业损失0.8亿元、湖泊水产损失1.9亿元。

    九江提出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方案

    按照传统的界定,湿地并不在生态补偿的范围。九江市上报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的信心来源于去年四川雅安的一次会议。

    去年10月,在这个名为“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的国际研讨会上,九江市发改委主任彭敏作为地级市唯一代表,作了《吴城湿地生态补偿模式研究》的交流发言,得到国家发改委、中科院、亚洲开发银行等部门人士的充分认可。在他们的直接鼓励下,九江市发改委用了近3个月的时间,结合之前的研究成果,制定了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方案。

    之前的9月5日至10日,就《生态补偿条例》立法工作,由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财政部和清华大学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我省调研,其中九江是重要一站。九江市发改委地区科负责人透露,当时,九江就把湿地生态补偿的思路作了汇报,得到了广泛认可,为《生态补偿条例》的制定贡献了智慧。

    根据《九江鄱阳湖区域湿地补偿试点方案》,湿地补偿标准为国家级湿地按90元/亩,省级80元/亩,一般湿地70元/亩,用途为直补给农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其中,农民直补下达给农户补偿资金,将全部纳入财政“一卡通”、实行“一户一卡”。

    湿地首次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3月17日,我省众多生态保护专家齐聚一堂,为完善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出谋划策。根据这一意见,湿地被首次纳入到我国生态补偿范围。

    事实上,相关的消息早已被披露。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从去年4月起,国家便启动了《生态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起草工作小组先后组成6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包括江西在内的13个省进行调研。目前,草案已经成型,森林、草原、湿地、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流域和生态功能区被纳入了生态补偿的范围,其中,湿地和生态功能区是首次“入选”。

    鄱阳湖保护迎来新机遇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作为我国最大的淡水湖,四大淡水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鄱阳湖不仅是江西,更是全国重要的生态资源,对长江中下游地区具有“肾”的功能,起着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蓄洪防旱、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等作用。因此,下游地区理应给湖区以生态补偿。

    “湿地被首次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说明湿地的生态功能已越来越受重视,鄱阳湖的保护迎来了新机遇。”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年华表示,“相对于其他湿地而言,鄱阳湖因为生态环境好、发展相对滞后,保护压力很大,单靠内部的自我积累,保护与发展之路很难平衡,通过国际通行的生态补偿机制,能够较好地调动和发挥群众保护湿地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记者 刘 勇 实习生 戴晓铃

来源: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刘 勇 实习生 戴晓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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