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警民放生的穿山甲
近日,安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位爱心市民的电话称:昨晚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花园内发现一只穿山甲,因自己是一位野生动物爱护者,有人想以800元∕每斤的高价收购,被这位爱心市民断然拒绝,请森林公安机关派人前来处置。穿山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到报案后,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民警赶赴现场。在县城怡新花园小区,民警立即对这只穿山甲采取了保护措施,并联合野生动物保护站对其进行了检查,该穿山甲全身覆盖褐色鳞甲,体长90公分,体重26斤,生存年限至少9年以上。据分析,它可能是从野生动物贩子的运输途中逃生的。当天下午,森林公安局民警和爱心市民一起,驱车到三百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对这只穿山甲进行放生。李瑛 张俊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