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本报赣州讯 实习生叶华南、记者李湖明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3.15”前夕,赣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通报了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赣州市及各县(市、区)各级质监部门先后查处了于都县三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生产腐竹案、大余县奇山食品厂未经许可生产饮料案、南康市龙回板鸭厂未经许可及未经检验出厂食品案、江西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冒用QS标志和编号案、大余县陆安亭腊味制品厂未按法定要求生产食品案、赣州市鑫海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冻肉生产腊制品案、江西信明银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宁都县福盛饮用纯净水厂未经许可生产桶装纯净水案、全南县东华山天然山泉水厂等两家小作坊未经许可生产桶装饮用水案、安远县孔田镇年丰果业专业合作社等四家合作社对赣南脐橙染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