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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保监局对普惠金融行动方案的解读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江西银行保险业2019年普惠金融行动方案》的出台目的意义 主要内容向各位领导代表做个汇报。
          
    一是目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金融决策部署,积极响应银保监会、江西省委省政府普惠金融发展战略,督促全省银行保险业机构落实普惠金融主体责任,大力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努力打造普惠金融“江西样本”,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二该方案重点围绕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创新发展、聚焦重点、工作机制、推进改革6个部分予以阐述。
 
    一、强化监管引领,明晰普惠金融工作目标
 
    (一)厘清职责定位。一是制定发展战略。各银行保险业机构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科学制定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二是坚守市场定位。各机构要围绕普惠金融发展战略,聚焦民营、小微企业和涉农、扶贫等薄弱领域,以及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等特殊群体,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质效。尤其是辖内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要立足当地,深耕本土,服务县域,服务社区。
 
    (二)落实考核目标。各银行业机构要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小微、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监管考核目标。一是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目标。确保完成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目标,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力争总体实现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5%左右,其他银行业机构保持在合理水平。各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二是完成涉农贷款考核目标。各机构要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其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三是完成精准扶贫贷款考核目标。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四是完成民营企业贷款目标。总体完成“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并将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实施政策倾斜,落实普惠金融支持措施
 
    (三)落实信贷计划。各机构要将小微、涉农和扶贫信贷计划分地区切块下去,逐层分解,持续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加大组织推动,按时保质完成普惠金融信贷计划,确保“及格线”、力争“考高分”。要按月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小微、涉农和扶贫信贷计划完成情况相关报表,按季报送普惠金融工作情况报告。
 
    (四)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各机构要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加大对基层机构发放普惠金融贷款的正向激励,提高普惠金融信贷占比。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二是落实利率定价政策。鼓励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业务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建立差别化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类机构同类产品平均水平的机构,要加大压降力度,合理控制贷款利率水平。三是落实服务收费政策。契合全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和咨询费。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对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五)大力实施产品创新。一是积极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各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我省“2+6+N”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产业链中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二是鼓励开展“政府增信”业务模式。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完善风险补偿和损失分担机制,巩固提升“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业务成果。落实地方政府财政贴息政策,努力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鼓励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机构共同参与的“银担合作”模式,积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与银行业机构的业务合作,支持银行业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风险分担。三是稳步拓展抵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开展动产、知识产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特许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四是积极开展循环贷、续贷业务。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至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支持银行业机构与政府转贷基金开展合作。
 
    (六)积极推进管理方式创新。一是深化专营机构建设。各银行业机构要顺应普惠金融发展趋势,从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资源配置等方面向普惠金融倾斜。着力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提升普惠金融专营机构运行效能。二是积极推广“信贷工厂”模式。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快管理模式创新,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整合人力资源,推广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生产批量化、队伍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的“信贷工厂”管理模式,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三是大力发展线上业务。各机构要加快金融科技创新,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持续提升数据整合和信息挖掘水平,大力发展线上业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便捷程度。
 
    (七)协调推动信息平台创新。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部门要协调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整合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区域性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互联互通。要推动建立县域小微企业数据信息交换平台,继续推进银税、银保、主导产业“白名单”等合作方式,健全优化与民营、小微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四、聚焦薄弱领域,做实普惠金融发展重点
 
    (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增量扩面。紧盯“两增两控”考核目标,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增速考核上兼顾全年增速和月平均增速,按序时性要求合理投放,避免为完成任务出现年末“冲时点”现象。严禁银行业机构数据造假,坚决查处数据造假行为。二是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整体质效。指导银行业机构夯实小微业务内部激励传导机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指标权重,安排专项激励费用。优化贷款支付方式,对单户授信总额100万元以下(含)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取自主支付方式。
 
   (九)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一是破除贷款隐性壁垒。严禁对民营企业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贷款审批中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二是加大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业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加大民营企业有效信贷支持。对龙头民营企业和成长型先进制造企业,在资金供给、贷款利率方面给予倾斜。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分类采取支持措施。积极做好外贸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发挥金融在稳外贸中的作用。三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贷款资金周转效率,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腾出空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银保监会的部署安排,适时开展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监督检查,促进提高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十)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重点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中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支持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产融项目,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三是强化现代农业主体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四是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十一)助力脱贫攻坚大局。一是持续加大金融扶贫信贷投入。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全省25个贫困县、滨湖四县和269个深度贫困村等重点贫困地区金融支持,引导信贷资源向赣南苏区倾斜,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二是切实防控金融扶贫信贷风险。着力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严格户借、户用、户还,严禁将扶贫小额信贷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引导巩固保险扶贫成果。探索推进“脱贫后返贫责任保险”“防贫保”“深贫保”等民生扶贫保险。
五、健全工作机制,凝聚普惠金融工作合力
 
    (十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江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双牵头的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重点事项,解决突出难题,破除发展障碍。各级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建立江西银保监局、各银保监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普惠金融工作联系点制度,实现县域全覆盖,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三是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组织银行保险业机构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政策宣讲等活动。支持、协助地方政府举办产业与金融对接会、挂点园区帮扶企业、金融专家服务团精准对接和政银企对接签约等活动,提高银企对接履约率。
 
    (十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对机构实行普惠金融年度评价制度。立足辖内普惠金融发展实际,研究构建涵盖制度建设、组织体系、流程管理、服务创新、信贷投放、监管配合、银企对接履约等内容,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普惠金融综合考评体系。二是注重综合考评成果运用。将普惠金融综合考评结果与机构评级、高管准入、业务许可、现场检查等挂钩。对考评结果良好的机构,加强正面宣传与监管激励,并在机构网点设立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未完成普惠金融考核任务、未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机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在全辖形成先进促后进的良好工作机制。
 
     六、加强组织推动,促进普惠金融纵深发展
 
    (十四)江西银保监局将建立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省局与分局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普惠金融工作大格局。并将通过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调整监管评级等形式,确保各机构完成普惠金融考核任务。
 
    (十五)协同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点。积极推动赣州市、吉安市创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加快推动吉安市永丰县、永新县普惠金融示范点建设,探索一条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十六)总结推介普惠金融经验做法。下半年我局将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合召开全省普惠金融工作表彰会,邀请省政府领导莅会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同时,各银保监分局和银行保险业机构要加强宣传,主动发声,充分运用各种媒介报道、展示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做法和取得成效。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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