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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爸妈“过桥”买房成本很高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赠一买一”能腾出购房名额 但赠与房产日后出售要缴交易额20%的个人所得税

    在广州“新国八条”细则落地后,很多市民对其中的具体操作仍然蒙查查。针对市民的疑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上周在线回答了网友们的提问,介绍了用“赠一买一”的方法转移名下的物业,以腾出额度来买新房的办法。

    最近几天,各大地产中介公司报料称,确实多了不少市民前往咨询赠与房产的事宜。不过,赠与房产可能涉及的税费很多人都不大清楚。据了解,赠与房产因涉及到下次转让时的巨额税费,所以以往很少有人操作。“赠一买一”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把房屋赠与给名下无物业的直系亲属,那么直系亲属下次转让才可以免征房屋评估价全额20%的个人所得税。法律界人士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年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已出台多个通知,购房者在处理房产赠与时应认真研究国家有关规定,并最好就具体问题征询法律界人士及税务部门,谨慎处理房产赠与事宜。 记者陈白帆、李凤荷

    专题撰文:记者 李凤荷

    一位购房者曾经购买了一套房屋,这套房屋是业主赠与得来的,到最后交易时被要求缴纳转让价20%的个人所得税,由于这位买家签订的是“业主实收”的合同,结果不得不自己啃下巨额税费。

    赠与房产要交哪些钱?

    给直系亲属才免个税

    据亿达按揭总经理助理倪林介绍,房产赠与时公证处需要收取房屋评估价2%的赠与公证费,受赠人需要缴交房屋评估价3%的契税,房屋登记费50元一本(每加一个名,加10元),权证印花税5元一本。

    除此以外,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9年5月出台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若赠与人与受赠人非以上关系,受赠人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20%缴纳个税。

    出售获赠房产交哪些钱?

    要征20%个税

    受赠人日后转让赠与得来的房屋税费更加“可观”。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只有当受赠人的房屋出证满5年且该套房屋是受赠人家庭唯一一套居住用房,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何避20%个税?

    等受赠人去世后再继承

    根据2009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受赠人去世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故此,若子女现在赠与房屋给父母,待父母百年后再继承该房屋,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转让比 赠与税费少

    法律界人士建议,若子女赠与房屋给父母,父母百年后再继承,可能涉及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的问题,最好由父母对该套房屋专门订立遗嘱,以确保赠与人的权益。

    合富置业交易部经理梁文耀与汇瀚按揭业务经理何绮雯告诉记者,由于赠与房产日后转让可能会产生巨额的个人所得税,很少客户会采用这种方式来转让房产,他们一般都会直接用交易的方式转让房产,或直接用有购买资格的亲属名义购买房产。除非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关系,且受赠人名下无房,使用赠与方式才适合,否则赠与税费太高,他们一般不建议客户以赠与方式转移房产。

    由于受赠人下次转让赠与得来的房产可能要交重税,故此房地产人士建议除非受赠亲属名下无房,客户才适宜用赠与方式取得购买资格。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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