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编者按:漫步香雪海,细品梅国情。大余自古就有“梅花诗国”之美誉,每年都吸引众多海内外游客和摄影爱好者前来赏梅、拍梅。为弘扬历史悠久的梅国文化,丰富人文魅力大余的欣赏视角,由赣南日报社、赣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共大余县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赣州(大余)梅花摄影大赛,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征稿,在全市广大摄影爱好者的积极参与下, 共收到参赛作品300余件。经评委认真公正的评选,共评选出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5名以及优秀奖20名。这些优秀的摄影作品擦亮了“梅花名片”,将带您享受一场视觉上的“赏梅盛宴”,感悟一次梅花诗国的文化之旅。
漫步香雪海 细品梅国情
——第二届赣州(大余)梅花摄影大赛作品选登
相关链接:大余“梅花诗国”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为全面、系统、生动地展示历史悠久的梅国文化,丰富人文魅力大余的欣赏视角,推动大余经济社会特别是旅游事业的发展,充分反映大余梅关古驿道和其它名胜古迹、自然风景、民俗风情的特色,有效整合资源,以梅文化为载体强力推介大余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及特色文化旅游,不断扩大大余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打造大余“赏梅节”的独特品牌,经中共大余县委、大余县人民政府、赣州市文联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份举办大余“梅花诗国”摄影展览,自即日起向全市征稿。
一、征稿主题:“梅开盛世·聚焦大余”。
二、征稿内容:以大余梅花文化为主,全面反映大余境内的诸如:梅关古驿道、梅岭、梅花、“牡丹亭的故乡”、“世界钨都”、“周敦颐理学”、“王阳明心学诞生地”、“江南古刹——丫山灵岩寺”、“雅丹沙漠城”、“中国瑞香之乡”、“龙山瀑布群”等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旅游景点、民俗风情。
三、征稿要求:
(一)参展作品要求真实且健康文明,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二)每位作者选送参展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作品4-6幅,必须用胶纸连成一起。
(三)所有参评作品统一精放10寸(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画幅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不得装裱。
(四)请参评作者在每幅(组)作品注明:作品题目、简要说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参展作品涉及权属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展作品进行展览、出版画册,不另付稿酬。
(六)主办单位将对入展的作品统一调底,每件作品像素不低于4兆。凡不提供原始电子文件或所送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展资格,并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替补。
(七)主办单位拥有对入展作品在大余县对外形象宣传的使用权, 并不再支付稿酬。
(八)凡参加者视同承认本展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本次活动所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十)参展作品请于4月10日前寄送至赣州市摄影家协会熊义诏收(电话:13707078511),或大余县摄影家协会刘照志收(电话:13803580558)。
四、奖项设置:
聘请专家评奖。设十佳作品10件,奖金各1000元;优秀作品20件,奖金各500元;入展作品150件,奖金各200元;凡获奖和入展作品一律发给证书。
五、展览时间:
4月30日-5月15日分别在赣州市城展馆、赣州公园、大余县、韶关市展出,同时举办开展和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