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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可转债不得超规模申购 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用一个账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王小璟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3月2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可转债发行的监管问答,明确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同时,一个配售对象只能使用一个账户。

证监会表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参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范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超资产规模开展新股申购等相关规定和监管原则,网下投资者申购可转债时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资产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下发行时,应出具申购量不超资产规模的承诺。承销商对申购金额应保持必要关注,并有权认定超资产规模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监管部门可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监管措施。

同时,为公平对待网上网下投资者,同一网下投资者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可转债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管理多个证券投资产品的,每个产品可视作一个配售对象。其他投资者,每个投资者视作一个配售对象。

此前,中信银行400亿元可转债创出了A股最火爆的申购记录,网下有效申购倍数高达5497倍,但售后情况引发市场普遍关注;而根据中信银行400亿元可转债配售结果显示:至少6家券商的申购证券账户数量超过百个(三家账户数超过200个,最多的动用300个账户),获配量在网下配售占比高达19%。

争议出现后,监管部门即火速行动,遏制可转债打新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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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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