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张春明 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本地金融业,夯实产业基础,金融业主导产业的地位更加稳固,到2020年,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7%,金融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达10%。力争到2035年,将赣州建设成为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运作市场化、金融业务全国化、金融管理法制化、金融手段现代化,立足赣州,辐射四省周边地市的全省金融次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
●主要任务:
打造区域金融平台集聚高地、构建具有区域集聚辐射效应的金融机构体系、培育功能完备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打造区域金融创新示范中心、搭建宽领域的区域金融开放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全省金融次中心、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近日,我市出台《赣州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区域金融平台集聚高地,构建具有区域集聚辐射效应的金融机构体系,培育功能完备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打造区域金融创新示范中心,搭建宽领域的区域金融开放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据悉,我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的发展目标是重点发展本地金融业,夯实产业基础,金融业主导产业的地位更加稳固,到2020年,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7%,金融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达10%。力争到2035年,将赣州建设成为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运作市场化、金融业务全国化、金融管理法制化、金融手段现代化,立足赣州,辐射四省周边地市的全省金融次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从高标准规划建设金融商务核心区、大力发展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支持发展特色金融平台等方面,打造区域金融平台集聚高地;从争取全牌照法人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引进各类持牌金融机构等方面,构建具有区域集聚辐射效应的金融机构体系;从大力发展信贷、债券、保险市场和对接资本市场等方面,培育功能完备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从争创全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县域金融改革等方面,打造区域金融创新示范中心;深化金融开放合作,搭建宽领域的区域金融开放合作机制;从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和整顿金融秩序、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金融部门的支持等方面,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推进小组;加大经费扶持,市、县两级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人才保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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