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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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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赣州金融网讯)为总结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7月20日下午,赣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市金融办主任李世祖通报了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情况,全文如下: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我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试点工作准备早,见效快

    2008年底,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摸底,我市有10个县(市、区)、20家企业上报了拟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愿,确定了章贡区、开发区、赣县、龙南县为首批试点县(市、区)。目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首批试点县(市、区)4家小额贷款公司已全部正式开业,分别是:开发区通盈小额贷款公司、赣县汇民小额贷款公司、龙南富盛小额贷款公司和章贡区汇禾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0年6月末,4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40801万元;本年累计发放贷款42111万元,其中,投放中小企业贷款5915万元,投放农户贷款2177万元;实现利税884.58万元。

   (二)试点工作把关严,起点高

   首先,在管理团队上严把素质关。已开业公司大都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员工素质较高,相当一部分高管人员都有银行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其次,发起人经济实力强,注册资本金远高于试点办法的最低要求。其中,3家的注册资本金达到1亿元。第三,风险管控严,运行良好。我们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控制框架,确保公司运营不越过“三个不准”(不准吸收公众存款、不准超比例放贷、不准暴力收贷)的红线。目前,开业的4家公司中,3家公司的不良贷款率都为0,仅有一家公司有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0.81%(截止6月末,全市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为3.19%),远远低于全市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同时,鼓励他们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创新,开发各具特色的信贷产品,支持其向银行融资,拓展业务。其中,汇民公司成为我市第一个在银行成功融资5000万元的小额贷款公司。总的来说,这些公司顺应我市经济发展趋势,受到广大中小企业、创业者以及农户的广泛欢迎,成为我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金融生力军。

    二、试点工作中采取的监管体系和办法

   (一)出台了规范文件

    市金融办组织起草《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分别于2009年9月和2009年12月下发至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这两个文件分别对小额贷款的设立、审批、经营、监管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指导和规范试点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使得试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了监管队伍

    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了“赣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复审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筹建、开业材料,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同时,市金融办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专管领导、对口科室科长为专管科长、经办人员为专管员的专管机构。县级地方政府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签署了《风险处置承诺书》,成立了相应的专管机构,指定专管人员,上下密切配合,依法监管,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层层抓落实。

   (三)形成了监管合力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每一笔资金流向的监控,是监管的关键环节。我们实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监管”,与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协作银行密切配合,实行了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丰富了监管手段,形成了监管合力。协作银行对公司进出的资金进行监管,每个月向市金融办报告资金进出情况。在日常监管上,我们主要是通过县级监管部门和协作银行实行非现场监管,不定期的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监管例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三、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开辟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就是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截至今年6月末,投放农户贷款2177万元。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正是开辟了我市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试点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矛盾,对农户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了极大的鼓舞和支持,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提供了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在银行金融服务的“盲区”寻找发展空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具有“机制活,重信用”的突出特点,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新途径。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给中小企业提供的是“救命钱”,这无疑给“诚信社会”的建设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对于加快我市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件大好事。仅今年上半年,4家公司已投放中小企业贷款将近6000万元。

   (三)拓展了民间资金投资新领域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是从政策上开了一个口子,为我市民间“借贷”浮出水面提供了出路。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民间投资的“新三十六条”,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了民间资本投资的新领域,对于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具有重要意义。在此之前,民间金融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基本上还是封闭的,小额贷款公司使民间金融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道路畅通了。因此,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继而改制为村镇银行,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个有力的跳板。

   (四)弥补了县域金融服务的某些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了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应急周转贷款、免财产抵押个人信用担保贷款等产品,有效弥补了银行某些金融服务方面的不足。

    四、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今年,省政府提出“全省争取再新设30家小额贷款公司,力争至2010年末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全省60%左右县域”。我市今年目标新增3—5家小额贷款公司,力争新增5—7家,目前已完成2家。南康、大余、信丰、上犹、兴国等县(市)都表示了设立意愿,政府、企业正在准备筹建材料。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推进试点工作:

   (一)扩大试点,稳步推进

    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试点,稳步推进,坚持合理布局、“阳光”准入、严格监管、守法经营,做到设立一家管好一家,开业一家成长一家,不贪功,不冒进;坚持民主审核、民主决策,不搞暗箱操作,择优先入。

   (二)总结经验,加强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重点纠正偏离服务宗旨、超业务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督促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防范风险。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条件成熟时,将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

   (三)抢抓机遇,科学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扶持力度。对于运营规范、考核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探索实行税费返还补助和补助激励政策。二是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对外融资能力。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支持。三是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不仅能缓解中小企业、“三农”的贷款难题,对形成融资多元化、服务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将恪尽职守,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今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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