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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下套”手法极具诈骗性
——访赣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陈勇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记者谢若闲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以高息为诱饵,借新还旧,直到资金链断裂……这类骗局层出不穷。为什么不法分子能屡屡得逞?他们主要采取哪些具有诈骗性的手段?5月21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赣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陈勇。

    陈勇说,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市民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是因为不法分子抓住人们渴望暴富的心理,以极具诈骗性的“下套”手法诱使受害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一是披上“合法企业”的外衣。非法集资企业进行集资时,一般都会先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由于非法集资企业在办理手续时往往还未进行非法集资经营,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难以先知先觉,因此在办理证照审查时一般能够通过,这样,非法集资企业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时更加明目张胆,群众也更容易受骗上当;二是拥有“实实在在”的实业。非法集资企业为了表明集资活动不是诈骗钱财,一般会以某个实体项目作幌子掩人耳目,有的甚至“移花接木”把别人的种植场、养殖场挂上自己的招牌;三是提供“合法有效”的手续。在投资户交纳集资款时,非法集资企业都会出具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让投资户觉得债权在法律手续上明确有保障;四是宣传推介骗取群众信任。为了提升企业形象,拓宽集资渠道,非法集资企业往往利用明星名人效应,通过正规媒体聘请著名演艺明星做广告代言人扩大宣传,在集资区则请当地社会上有影响的人物宣传推介,骗取群众信任;五是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与。非法集资企业一般都以超乎社会经济常规利润几倍乃至十几倍的利息、红利为诱饵,且在初期予以兑现,让投资户尝到甜头,吸引更多的人来参与投资,并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运作,从中渔利。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参与非法集资者可能一辈子节衣缩食,却由于参与非法集资而血本无归,同时,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陈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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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记者谢若闲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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