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工行精准扶贫收效好
来源:赣州金融网 廖振荣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本站讯 根据江西省
金融办等五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工商
银行赣州分行创新工作思路,与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并锁定石城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项目,实施精准扶贫,受到了工行江西省分行的高度重视,并作为全省“一县一品”推进农村精准扶贫的试点模式。
根据工行赣州分行与赣州市供销社签订的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工行赣州分行对石城县华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的合作模式设计如下:
一、合作社信用合作服务部股金共管业务。华丰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服务部股金在工行开立专门账户,并通过企业网上
银行U盾功能设置,由工行及市县供销社对华丰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股金进行共管,根据合作社指令代理收取社员股金、拨付
贷款、存入(出)保证金、收取
贷款本息、发放盈余等。
二、合作社成员助业贷款业务。由华丰合作社信用合作部在工行存入一定金额的
担保贷款保证金,为其成员从工行获得成员助业贷款提供
担保,工行给予保担资金5倍的倍数进行放大。
三、合作社生产消费环节银行业务合作。对华丰合作社自营店(如农资经商店、农
产品收购店、农
产品销售店等)账户、POS收单等业务须选择工行作为经办行,工行为合作社信用合作成员提供福农卡、融E行、融E联、直销银行等产品,并为合作社信用合作成员生产节余资金提供存款、结算、
理财等服务。
四、人才支持。工行免费委派有信贷工作经验的员工作为其业务顾问,指导其开展自营贷款业务,并为其业务开展培训、相关制度完善等提供智力支持。
五、渠道合作。签于华丰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部在县城新区繁华路段,其周边居民已大部分入住,位置非常适合设立一个自助银行,工行拟通过对石城支行原自助银行进行优化,并在其信用合作部隔壁租赁其店面设立自助银行,提供便民
金融服务。
目前,合作社首批股金500万元及后续流动社员股金120万元已到位,工商银行赣州分行已代理其发放贷款565万元,惠及入股社员养殖农户38户。(赣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