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本站讯)湖南省涟源市人谭某因涉嫌持有假币被龙南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并移送检察院起诉。近日龙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9年7月6日,在广东务工的湖南涟源市人谭某从务工当地购进多张百元假币,后乘车赶往南康市准备在赌博时使用买来的假币,因没有赶上去南康市的汽车就先坐车到了龙南,准备第二天再转车去南康。让谭某想不到的是当晚民警对其入住的宾馆进行了日常检查,在检查时细心的民警查出了其藏在床头柜抽屉夹层里的100元假币84张,总面值计8400元。
龙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持有假币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