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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称保险公司多级模式近似传销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保监会通知规范保险营销招聘行为———

  本报讯 保险公司不得授权公司营销人员以任何形式单独招聘保险营销人员,不得以各种模糊的职业称谓和职位头衔粉饰保险营销的工作性质……记者昨天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制定规范统一的招聘政策、标准和流程,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保险营销人员的招聘工作;要适度集中和上收保险营销人员招聘权限,禁止授权现职保险营销人员以任何形式单独招聘保险营销人员;要严厉制止基层机构和基层人员在招聘保险营销人员过程中的误导行为和不实宣传。各公司对外发布的招聘保险营销人员广告等宣传材料,应当清楚说明营销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和用工方式,不得以各种模糊的职业称谓和职位头衔粉饰保险营销的工作性质;不得以混淆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和职位级别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人员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不得允许现职保险营销人员单独举办招聘推介会、发布招聘信息。

  在我国现行的个险营销制度中,保险公司与营销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营销员并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也不享受保险公司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员数量已超过250万,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有时近似传销。据介绍,监管机构有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理顺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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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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