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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下发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通知规定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3日

  保监会下发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通知规定:车险赔付15天后险企须回访。

  本报讯 (记者殷洁)记者昨天从保监会获悉,针对车险理赔过程中出现的欺诈风险和资金支付风险,保监会下发了《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其中要求保险公司在车险赔款支付后15天进行回访。

  车险诈骗在车险市场不少见,据记者了解,最常见的是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不法修理厂或代理人,故意扩大或编造事故损失,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赔款。另一种情况是在被保险人知情的情况下,为了修理厂承诺的一些小恩小惠,伙同修理厂故意编造或扩大保险事故骗取赔款。

  保监会表示,对于一年多次出险或赔付金额较大的,保险公司应当面回访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要建立车险承保、理赔信息查询系统,通过网站或电话等方式实现由消费者自助查询车险保单基本信息、理赔进度、理赔次数和赔款金额等,让车险理赔更加透明。

  此外,从11月1日起1000元以上的单位车险赔款要用银行卡支付。个人车主也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领取赔款。

  如果赔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要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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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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