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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金辉证券 罚款14万港元

来源:凤凰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7日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昨天发布公告,公开谴责金辉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金辉”),并罚款14万港元,指其没有遵守《操守准则》。
 
   证监会发现,2008年9月至11月期间,包括负责人员在内的13名金辉的持牌代表(部分现已离职)没有遵守规定为客户的买卖指示录音,亦没有迅速确认交易。

   证监会表示,金辉违规的情况包括:通过手提电话接收客户的买卖指示时,没有实时记录接盘时间及/或客户指示的详情;没有启动公司的录音机;该公司使用了运作失灵的录音机;另外,在执行交易后,才在买卖盘纸上盖上时间印章;只以笔录方式在交易对账单上记录接盘时间;以及因为没有迅速确认交易,持牌代表只凭对客户落盘次序及详细的记忆来分配交易。

   证监会指出,对该公司厘定现有的罚则时,已考虑到所有情况。这些情况包括证监会在知会金辉其有关缺失后,金辉随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安装了中央电话录音系统,并加强内部监控;此外,金辉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过往纪录,以及金辉在纪律处分期间与证监会充分合作的态度均作为量罚的考虑标准。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记录客户的买卖指示并迅速确认交易是持牌人应遵从的基本规定。证监会早前已提醒持牌人必须遵守将买卖指示录音的规定。对于未能符合规定的行为,证监会将从严处理,并可能会采取执法行动。”

   有香港证券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表示,证监会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具名公开批评或是公开惩罚证券公司,因此金辉的受罚显得颇为不寻常。该总经理表示,在香港,客户下单买卖时,证券公司必须进行录音记录,这是必需的一种手段,不仅是证监会的要求,对于厘定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责任问题也有帮助,显然金辉在这方面并没有遵守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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