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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  张庆云
 
  江西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赣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市积极开展督察配合、边督边改工作。12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问,我市怎样看待生态环境保护?
 
  曾文明:赣州是江西母亲河——赣江和香港同胞饮用水源地——东江的源头,也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生态保护责任重大。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争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排头兵。
 
  记者:生态环境保护如此重要,市委、市政府如何从思想认识到组织结构上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曾文明:我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铸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赣州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赣州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更加扎实有力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筑牢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二是高位部署推动。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高位推动生态环保及问题整改工作。2016年7月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议题52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生态环保工作批示358次,深入基层调研生态环保及问题整改工作42次。
 
  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等方面予以有力保障,2017年环保部门增加编制39个,解决执法用车31辆,市本级增设副科级执法机构2个。同时,成立了正处级的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中心,设立了副处级的市“河长制”办公室,并设立了市生态办。
 
  记者:对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市委、市政府是怎样抓整改的?
 
  曾文明:我市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
 
  一是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已销号6个,有4个即将销号,其余14个问题整改稳步推进;转办的147件信访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143件、正在解决4件。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367件信访件,其中属实299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213件、正在解决86件;反馈的17个问题,全部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赣县区红金工业小区污染问题整改及稀土尾水站建设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点名赣州的10个问题,4个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中。
 
  二是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出台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禁放、治油烟”等七项行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今年以来,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3%和8.6%。深化“河长”工作制,大力开展“清河行动”,纳入省消劣任务的5个断面劣V类水全部消除。
 
  全市13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7.7%,22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5%,均优于国家、省级考核目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开展赣江、贡水等流域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现场调查,完成7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基本完成土壤环境详查阶段性任务。此外,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大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计划3年实施项目63个,目前已开工45个,累计完成投资84.85亿元。特别是抓好废弃稀土矿山生态修复,累计完成治理90.84平方公里,年底前将彻底解决这个近半个世纪的历史遗留问题。实施10年改造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累计完成改造181.5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居全省第一,去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四是扎实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全市18个县(市、区)20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2017年至2018年累计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596.9公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中心城区、上犹县和寻乌县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成投运,其余县(市、区)正在加快建设。
 
  记者:我市在绿色发展上有什么具体做法?
 
  曾文明: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关于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加快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一是积极转变增长方式。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两城两谷一带”和首位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稀土钨、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赣州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生态旅游、低碳农业、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二是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压减钢铁产能200万吨,约占全省总量的50%,彻底取缔“地条钢”;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796家。
 
  三是创建生态示范区域。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崇义县成功入围国家生态县名单,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绿色矿山11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10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10个。
 
  记者:我市是如何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
 
  曾文明:我市围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建立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各地党政“一把手”工程,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湖长制”,加强湖泊保护管理;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检察处、环资审判合议庭,特别是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攥紧了生态执法“铁拳”。常态化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绿盾2017”、“绿盾2018”等系列环保专项行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13起,处罚金额8250.36万元;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402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60件、移送涉嫌犯罪20件。
 
  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在全省率先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约谈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创新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建立领导干部环境损害“一票否决”、约谈问责、终身追究“责任链条”。今年对取缔“地条钢”、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相关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市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监督整改工作,严肃处理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今年以来共初核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152件,立案审查104人,问责党员干部319人,起到了较好震慑效果。
 
  记者: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请问下一步我市怎样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曾文明: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向中央、省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环保”答卷。
 
  一是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把此次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严格对照整改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加强督办,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PM2.5浓度完成省下达任务,进一步巩固提升消灭劣Ⅴ类水成果,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年底前全面完成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大力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三是打造山水林田湖生态样板。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保质保量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扎实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行动,争取启动实施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积极探索生态保护系统治理的新路子。
 
  四是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五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学习借鉴中央、省环保督察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环保督查督办和问责考核制度,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创新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巩固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深化生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赣南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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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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