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法院“金融利剑”专项行动成效显
执行到位金额3亿多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王华玉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感谢你们依法公正执行,充分保障了我们买受人的合法权益。”10月29日,南昌市江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给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感谢信。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与江西普洛德高科技有限公司、郭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赣州中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的两幢大楼及其土地使用权。2017年1月9日,买受人南昌市江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2023.85万元的应价竞得该标的,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案外人吴某提出执行异议,赣州中院依法予以驳回后,被执行人仍然强行占用。2018年4月、9月,承办法官两次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及占用人限期搬出,被执行人及占用人无视法律,继续占用,拒不腾房。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金融利剑”专项行动期间,赣州中院联合南昌中院,对被执行人江西普洛德高科技有限公司、郭坚所有的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的两幢大楼进行了强制清场。
据悉,10月9日起,赣州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金融利剑”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实际执结案件180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