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政经 >> 正文内容

赣州设立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概述:1987年12月15日,在中共江西省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决定把赣州地区设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并从1988年1月1日起,在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管理、技术改造、财政、对外经济贸易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扩大本区经济管理权限。这一决定使得赣州这个比较贫困、封闭的地区,通过政策倾斜,区域性经济改革试验,走上了加速新旧体制转换,实现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
 
  成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对于当年的赣州来说,是改革开放近十年来更为浸入式的实践。这既是为全省改革开创新路、积累经验,更是赣南经济腾飞的极好良机。正因为有这样的一段“试验”,赣南成了江西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和名副其实的南大门。
 
  全民总动员 大力探索
 
  1988年伊始,《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迎接改革的第十年》的社论,提出在跨进改革的第十个年头里,改革“将在更深的层次和更广的领域展开。”
 
  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1988年也是赣州地区成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的第一年。1987年12月25日,时任中共赣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的张云川做了“全区人民行动起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为办好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而努力”的动员报告,称这是“赣南600多万人民幸运的一件大事”。
 
  1988年5月11日,省委、省政府批转赣州地委、行署《关于赣州地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并在搞活企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十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当时的赣州地委和行署,
 
  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目标,拟订了赣州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的总体改革设想和实施意见。打算以5年左右的时间,分三步走,建立新体制的主导地位和从搞活企业、发展市场体系和改善与加强宏观调控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其中有一项重要内容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行以价格改革为核心的市场体系建设,除口粮等商品外,其余由市场定价。据当年在物价部门工作的人员回忆,当时地区行使省级管理权限后,除煤炭、水泥、化肥和棉纺织品以及主要工业品地区差率和物资管理费率等少数品种外,原地区管理的物价权已全部授权县(市)管理;乡镇和二轻集体企业、基层供销社的价格除国家有专门规定外,全部自主定价。
 
  赣南物价改革和试验区其他各项改革共同促成了财税收入增加,多数人民生活得到改善。1988年,全区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与上年比,增长25.4%,其中企业收入增长89.62%,工商税收增长22.23%,农牧税收增长36.07%,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跃为全省第一,也高于闽、粤、湘三省毗邻的龙岩、韶关、郴州。
 
  纷纷搞承包  大胆突破
 
  “凡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的各种做法,都应鼓励大胆试验,大胆探索,大胆变通。”在地委传达省委八届五次扩大会议关于办好赣南体改试验区的动员会议后,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纷纷来信建言献策,勇于“吃螃蟹”的人也不在少数。赣州市二轻系统首次引入竞争机制;赣县手工业联社所属厂、公司联合发布承包经营招标公告;市越剧团作为我省第一家剧团招竞选团长,以赵惠芳为首的三人投标小组夺标;市粮食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全区首家电影院公开招标承包服务,女会计黄家媛中标……1988年,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赣南造纸厂上了报纸头条,以原副厂长、造纸工程师吴树勋为首的五人投标小组中标。该厂1988年度实现税利总额1030万元,完成经营目标值143.49%,首次突破税利千万元,跨入江西省轻工企业税利大户行列。
 
  此后,为了更好地实现“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地委、行署和地直有关部门陆续下发了《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和《关于鼓励、扶持城乡个体、私营和合作经济发展的决定》等18个政策性规定。各县(区)的乡镇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经营势头普遍良好。
 
  赣州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成立后,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以改革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与前一年同期相比,1988年1月至6月,全区工业总产值增长35.98%,列全省第一。乡镇企业产值增长59.51%,财政收入增长36.91%,无亏损县由3个增加到9个;农业人口平均现金收入提高了34.14%,均远远超出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记者  穆宇清)  

分享: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