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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2日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市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市有关考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全市公开考选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报考职位分两类:A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文秘人员1人;B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秘人员2人。共考选3人。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人员必须为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以及2007年以前市选拔生(含2007年选拔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好,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2008年-2009年)。

    3、应有从事文秘工作的实践经验,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较强,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及年龄条件:(1)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报考A类职位需法律及其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B类职位需汉语言文学及其相关专业;(3)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者(需原件及复印件),优先考虑;(4)工作满两周年以上(2008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所记载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者均可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面试后,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考选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意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6、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7、审批录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8、公示。确定录用对象后,在其原工作单位和有关媒体公示7天。

    9、试用。对公示合格的考生,正式确定为试用对象,并向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县(市、区)委函告。试用期为半年。

    10、调动。试用期满后,如无异常情况,则按干部管理权限为录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则取消其选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9日—3月10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2号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2216号房。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4)2008年、2009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5)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6)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4、咨询电话:839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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