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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偿付能力下滑 拟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8亿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偿付能力充足率下滑,国寿财险拟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8亿元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公告称,将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增资。
 
  5月15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国寿集团”)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公告称,将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将国寿财险注册资本从150亿元增至188亿元,这将是国寿财险自2006年成立以来获得的第四次增资。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增资计划正在履行监管审批程序,已上报中国银保监会,还没有得到批复。
 
  增资意欲何为
 
  目前,国寿集团及中国人寿分别持有国寿财险60%、40%股权。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后,国寿财险注册资本金将从150亿元增至188亿元,其中,国寿集团对国寿财险出资金额为112.8亿元,中国人寿出资金额为75.2亿元,二者对国寿财险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国寿财险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寿财险未分配利润共计40.56亿元。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国寿集团和中国人寿此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增资金额分别为22.8亿元、15.2亿元,合计38亿元。
 
  对于此次增资,中国人寿曾提及,国寿财险将利用其累计盈利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提高其资本金水平。中国人寿表示,此举能够增强国寿财险的资本实力及市场竞争力。
 
  公开资料显示,国寿财险成立于2006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6年成立之初,国寿财险注册资本为10亿元。
 
  2008年,国寿集团与中国人寿共同向国寿财险增资,使其资本金达到40亿元。增资完成后,二者对国寿财险的持股比例维持60%和40%不变。
 
  2011年,国寿集团及中国人寿分别出资24亿元、16亿元,使国寿财险注册资本提高到80亿元,增资后国寿集团和中国人寿持股比例不变。
 
  2014年7月,国寿财险再获增资,国寿集团出资42亿元,中国人寿出资28亿元,累计增资70亿元。至此,国寿财险注册资本由80亿元提升至150亿元。当时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主要是为了提升偿付能力水平。
 
  时隔4年,2018年国寿财险两大股东将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再度增资。此次增资目前处于哪个阶段?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增资计划正在履行监管审批程序,已上报中国银保监会,还没有得到批复。
 
  经营状况如何
 
  根据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寿财险经审计总资产802.89亿元,净资产204.5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11.44亿元。此外,2017年国寿财险实现净利润8.08亿元,较2016年同期下降了近三成。
 
  偿付能力方面,截至2017年末,国寿财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15%,均低于2016年同期水平。其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16年末下降33个百分点。最新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下滑,降至205.85%。
 
  对于偿付能力下降,国寿财险给出的原因是:“最低资本随着保费规模扩大呈上升趋势。”
 
  计算公式: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2016年国寿财险实现的保险业务收入为597.83亿元,2017年为662.51亿元。期间,国寿财险最低资本也有所提升,2016年国寿财险最低资本为80.92亿元,2017年为94.01亿元。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历史资料时注意到,在《偿二代》实施前的2011年,国寿财险偿债能力充足率曾由2010年的214%上升至238%,主要原因是公司完成40亿元增资,使实际资本增加。
 
  无独有偶,2014年国寿财险偿债能力充足率也出现大幅提高,由2013年末的168%增至238%,上升70个百分点,同样得益于当年7月份总额70亿元的增资。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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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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