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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首例英国海事共损案胜诉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记者 肖扬
 
  策划人手记
 
  2018年3月22日,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收到最后一笔由国际保赔协会支付的费用赔款。至此,这标志着耗时7年之久的“CAPE BONNY”共损索赔案件最终完美收官。此案的胜诉,不仅使世界重新审视中国保险业的专业实力,为中国险企在面临重大海事案件时,如何应对海外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宝贵的场景案例,同时也为中国保险公司“走出去”增强了信心。
 
  2018年3月22日,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收到最后一笔由国际保赔协会支付的费用赔款,标志着历时7年的“CAPE BONNY”共损索赔案件最终完美收官。经2017年12月英国高等法院判决,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胜诉,同时免于承担共损分摊金额及原告律师费用约523万美元并获得原告费用赔偿约128万美元。
 
  “CAPE BONNY”的胜诉,是共同海损领域不可多得的案例。此案判决后,国外知名海事媒体TradeWinds很快作出了相关新闻报道,评价中国平安是一家实力强大的企业。业界认为,此案的胜诉,不仅使世界重新审视中国保险业的专业实力,为中国险企在面临重大海事案件时,如何应对海外诉讼、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宝贵的场景案例,同时也为中国保险公司“走出去”增强了信心。
 
  时间追溯
 
  2011年7月,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承保了中国货主从阿根廷进口的97万桶原油,保险金额为1280万美元,由“CAPE BONNY”轮承运。该轮在航行途中因躲避热带风暴“马鞍”,主机发生故障失去动力,船方宣布共同海损。
 
  2013年3月,国外理算人提交了总金额288万美元的共损理算报告,其中货方需分摊金额256万美元。就此,凭借长达20多年水险案件的专业积累,平安北分理赔人对损失原因和绕航行为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然而德方船东均不予理睬,并于2013年9月在英国高等法院起诉平安,同时要求平安承担共损分摊及利息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共计523万美元。
 
  英国是海上保险的发源地,是海商法的鼻祖,是共同海损理算规则的制定者之一。《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CAPE BONNY”轮是哥伦比亚船舶管理公司(世界最大的船舶管理公司之一)管理的苏伊士级散油轮,其挪威嘉德保赔协会在国际保赔协会集团13家成员中排名第三,汇聚了航运业、海商法界与保险界的精英。用平安产险北分相关负责人的话说:“在英国开庭,无异于与虎谋皮。”
 
  “用英国人的思维模式组织抗辩资料,还要突破德方船东及挪威嘉德保赔协会设置的技术和信息壁垒,分公司理赔人及律师只能从船东披露的上万份资料中寻找漏洞,协调十余位船舶技术、冶金、海事理算方面的国内外专家反复沟通探讨,最终推断出主机停机的三种可能性。”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2017年11月,英国高等法院就本案连续8天开庭审理,出具了长达200多页的判决书。大法官采信了平安提出的一个观点,裁定“CAPE BONNY”轮主机动力故障的发生是由于船方操作错误引发,不构成宣布共同海损条件,平安大获全胜。这不仅免于共损分摊,还追回了128万美元的律师费用,使公司免受了损失。
 
耿玉/东方IC耿玉/东方IC
  应对挑战
 
  自该案于2011年7月出险,到平安于2018年3月收到最后一笔费用赔偿款,是什么原因致使这一海事诉讼耗时达7年之久?平安公司在海事诉讼中面临了哪些挑战,是如何应对和解决的?
 
  “从2011年7月出险,到2013年3月理算人出具理算报告、2013年9月德方船东在英国起诉平安公司,再到2017年12月英国高等法院判定平安胜诉,直到2018年3月平安收到最后一笔费用赔偿款,之所以持续了7年时间主要是与案件的性质及英国诉讼程序有关。” 平安产险总经理助理徐霆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共损案件中,首先,共同海损需要理算过程,出具理算报告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且一份理算报告有时甚至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其次,理算报告出具完毕后,因德方船东的起诉,该案件进入英国法院诉讼程序中,双方的举证程序又占用了较长时间,包括收集证据、整理证据、提交证据以及初步质证后应对方和法庭要求继续补充证据等,都会消耗很长的时间。直到最后全部证据提交完毕后,法庭审查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合计起来,7年的时间在英国诉讼案中,时间不能算最短,也不算最长。
 
  “由于案件涉及周期跨度长,也因此为保险公司带来不可避免的挑战,这其中,首先是共同海损案件处理起来相对复杂,作为保险人需要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例如:承运船舶在海上遭遇意外事故宣布共同海损,保险人需要考虑的问题非常多,尤其是出险后的第一时间,保险人要尽快派出经验丰富的检验人上船调查取证。其次是共同海损案件处理起来时间较长,需要保险公司建立专家沉淀机制,为水险理赔人营造耐心和韧性的氛围。因此,实现上述要求则需要保险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货运理赔专家。”徐霆如是说。
 
  有保险专家表示,“CAPE BONNY”案件胜诉的成功,对于中国保险企业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这使世界重新审视中国保险企业的专业实力,为中国保险人在面临重大海事案件时,如何应对海外诉讼、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宝贵的场景案例。特别是,此案也是中国保险企业在有关共同海损诉讼案件中,在英国法院赢得的首例。而在此之前,中国企业及保险企业在国际其他类型的海事诉讼案件中,总体胜诉的案件低于败诉的案件数量。
 
  获得启示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步伐正在加快。然而,在大规模“走出去”之前,面对不可避免的经济、政治以及法律等诸多风险问题,也想问一句:中国企业准备好了吗?对于中国保险企业而言,又当如何面对今后的挑战?
 
  对此,徐霆感触颇多,他谈到,首先,中国企业要勇于走出国门,也要有胆量、有魄力在国外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权益,对有理由有依据获胜的案件,要有信心将诉讼进行到底。其次,英国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法律制度很完备,历史悠久,整体上讲,可以认为英国法院及西方法院是公平、公正并能维护正义的。实际上,反观历史上中国公司在国外诉讼中的失败原因,最主要往往是因为经验不足、准备不足、投入不足等。如果中国企业对案情本身有很好的掌握,证据准备充分,并能有专业人士(国外律师)提供专业辅助,能够收集、整理并提交给法庭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完成庭审,证人也能按时按要求接受法庭的质询,完全可以取得境外的胜诉结果。第三,在与国外当事人有关联的业务进行中,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当争议纠纷发生时,要有能力辨析出争议纠纷的性质,合理提出自身主张,并围绕争议纠纷焦点,收集准备相关证据,能与专业的法律代理人士进行有效的沟通互动。在案件证据以及专业法律人士提供的法律意见支持案件有胜诉把握时,要有信心和勇气将案件进行到底,取得最终胜利。第四,案件胜诉也与中国国力以及中国企业自身实力的显著提高分不开。在英国进行的诉讼案件,案件所产生的法律费用相当可观。即使是胜诉方,要想挽回更大更多的损失,避免更高金额的赔付,必要的成本和费用仍然需要有自身承担的能力。同时,还需要有一旦败诉,将会付出更大代价的风险承受能力。此外,英国是国际上最主要的海事司法中心,英国法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海事纠纷适用法律。但事实上,中国企业,包括保险企业,对于英国海事法律法规以及仲裁、诉讼规则等的了解还十分有限,更缺乏足够的实战经验。因此,对于一些经常遭遇涉外争议纠纷的财险企业,要加大对英国法律以及仲裁、诉讼规则的学习和了解,这也是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国门融入世界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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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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