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城市管理条例施行日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3月1日,《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赣州建设迈上了新的历史起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使市民知晓《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规定,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执行《条例》,进一步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和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条例》施行首日,赣州市城管局在赣州公园举行施行日宣传活动。市领导刘建明、何福洲出席。
据了解,《条例》全文共六章81条,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污染防治等领域。《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城市管理职权分工和责任划分,首次把城市建筑退让红线公共服务区域正式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并首次明确了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措施。
在活动现场,各级城管干部职工150余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条例》内容,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引导市民自觉做遵守《条例》的践行者,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