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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调整 过渡期按旧标准0.7倍补贴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4日

    采写:南都记者 钟键挺
 
  南都讯 备受关注的新能源车后续补贴,后续实施终于有了实锤。2月1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动力电池密度、新能源乘用车的续航里程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悉,《通知》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上牌的新能源车补贴将按照旧标准的0.7倍进行补贴。
 
  过渡期补贴降至0.7倍
 
  《通知》显示,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而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也对续航里程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知》还提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
 
  据悉,《通知》将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对于过渡期内补贴如何实施的情况,《通知》提出,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以一辆纯电动续航里程为300公里的乘用车为例,过渡期间国家补贴将在原来的4.4万元基础上减少30%,也就是3.08万元,较之前减少1.32万元。
 
  新补贴标准鼓励“优胜劣汰”
 
  过渡期后补贴如何调整?《通知》的附件给出了最新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新方案较之以往也有较大变化,比如,纯电动车续航小于150公里的,将不再享有补贴,新方案对续航里程的区间划分也更细致,续航里程在400公里或以上的,能获得5万元的补贴,续航里程在250公里(含)至300公里(不含)之间的,补贴为3.4万元,以往续航里程达到这一区间的新能源车已经能享受最高的4.4万元补贴,而续航里程在300公里(含)到400公里(不含)的,可以享受4.5万元补贴。
 
  以续航里程超过400公里的腾势为例,在新方案实施后,单车可以获得5万元的国补,较以往的4.4万元有所提升;以北汽新能源EC180为例,其续航里程为180公里,单车在过去可以获得3.6万元的国家补贴,而在新方案下,补贴则只有1.5万元。可以看出,整体而言,新的方案对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乘用车,提供了更高的补贴标准。
 
  而纯电模式下续航里程在50公里或以上的插电混动乘用车,补贴则由过去的2.4万元微降至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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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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