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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防内鬼”堵漏洞 “临时工”的锅银行也得背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记者 宋易康
 
  [ 《指引》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应开展从业人员行为的定期评估、建立长期监测和不定期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不当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大约束和监督 ]
 
  每当银行业遇上“兜售假理财”、“飞单”、“萝卜章”等丑闻曝光,紧接着“临时工”“员工离职/辞职”的字眼就跳了出来。部分银行更公开表示该案件只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与机构无关”。
 
  上述乱象即将得到有效遏制。2月11日,银监会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即“临时工”)明确纳入银行从业人员范围,还重点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支行理财经理‘飞单’,即便没经过银行同意盖的是假章,出现风险未来银行也不能不认账了。”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只要代表银行从事业务,银行就要对他们的行为负管理主体责任,对应的主体风险也要由银行承担。
 
  银行“临时工”原来这么多
 
  所谓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临时工”,即银行聘用后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人员,也是人们通常讲的银行“派遣制”员工。
 
  事实上“临时工”在银行从业人员体系中绝非凤毛麟角。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为了节省开支,该行的临时工占员工比例最高时甚至占到20%左右。此外,一般大银行由于网点多,人力成本高,必须要用“派遣制”的方式来压缩成本。相比之下,小银行派遣制员工占比小于大行。
 
  在一家银行,银行“临时工”主要分布在基层支行,例如客户经理、大堂经理、理财经理、柜员等均有可能为派遣制。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的派遣制员工则极少,总行几乎没有。上述股份行内部人士指出。
 
  另外一位支行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销岗的“临时工”最多。但也不仅仅集中在个人零售领域,例如同业业务也有派遣制的员工做同业理财经理。
 
  相比正式员工,临时工在银行内部没有工会福利(工会福利会占银行员工五分之一收入)。此外,派遣制员工的党组织关系也不在银行。要想晋升,必须先转正,而转正则需要满足银行诸多KPI考核要求。
 
  银行内部会明文规定,派遣制员工要转正,对存款绩效考核有严格要求,一些从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同业过来,必须要经历派遣制的过程,因为目前银行社招基本都是派遣制,只有校招才有正式编制。
 
  他指出,基层银行员工并不以正式或派遣“论英雄”,临时工比正式员工挣得多的情况比比皆是,他指出,例如在他们银行信用卡部,一位派遣制员工就曾经达到过工资远高于正式员工。“除了人力资源部和领导知道某个基层员工是不是派遣制,其他业务条线看不出来他们的区别。”他说。
 
  中后台“较劲”前台,谁为谁背锅?
 
  在过往的银行风险事件中,记者发现,一方面的确有银行出了事找“临时工”当替罪羊的情况,试图逃避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为银行机构责任开脱。不过,银行内人士指出,在过去爆发的诸多风险事件中也的确存在大量“临时工”的影子。
 
  待遇上的不公与更加严酷的KPI考核激发了部分银行“临时工”铤而走险。究竟谁为谁“背锅”?
 
  一位在银行做了两年临时工才转正,如今已经在总行资管部的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派遣制员工在银行里并不比正式员工“低人一等”,也不是没有“业务素质”,很多也有名校研究生学历。但由于归属感差,绩效压力考核大,又身处前台部门,一些人容易和客户走得近,而与银行走得远。
 
  一位银行总行内部人士甚至将其形容为中后台“较劲”前台。在其所在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是派遣制员工还是银行的正式员工都有“吸存号”(各家银行叫法不同),即有吸收个人存款任务的员工,银行为其规定了吸收存款的额度,是考核员工工作业绩的指标之一。
 
  他指出,只要有“吸存号”后,就有动机做很多业务,例如同业、对公、零售等。涉及到绩效指标对银行基层员工收入影响较大,由于临时工一般不会为银行考虑,极容易与企业站在一边,与银行中后台对立。
 
  而银行在风控方面,虽然有电子化系统管理着支行的提交用章授权,不过也不排除一些基层派遣制员工手里有支行用章授权。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向春对第一财经指出,此次办法的《指引》并不能改变法律规定。银行根据《劳动法》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劳务合同的员工,都是代表银行从事金融活动。
 
  就银行机构对外责任而言,钟向春认为,银行此前并不能通过让临时工“背锅”就逃脱责任。一旦经济纠纷告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事实上的法律关系来辨别法律责任,如果员工构成代理行为,银行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此次《指引》下发后,相比此前,对内处罚更加严格。这些“临时工”的相关信息都会录入银行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如果这些人违反职业操守,银行给予处分后会记录在案。
 
  银行人员行为全覆盖
 
  不仅是对银行“临时工”,事实上此次《指引》对银行人员行为进行全覆盖规范。
 
  近期,银监会披露了多起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其中,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等案件均被处以“亿级罚单”。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银行业案件频发,多与银行从业人员内外勾结、违规操作相关,暴露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不足、部分从业人员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等问题。
 
  《指引》的适用范围不仅涵盖商业银行、农信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也包括在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指引》还明确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外部监管。
 
  《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展从业人员行为的定期评估、建立长期监测和不定期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招聘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并将从业人员行为的评估结果作为薪酬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不当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大约束和监督。
 
  钟向春指出,相比于之前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等零散规定,此次《指引》建立了系统完整的银行从业人员规范和治理架构。此外,确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银行必须履行相应职责,如果没有履行义务,监管机构还可以相应追责处罚,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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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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