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理财频道>> 理财要闻 >> 正文内容

54.7亿理财产品涉嫌违规 工行13家分行收千万级罚单

来源:券商中国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随着“三三四十”检查的收官,又一波行政罚单在路上。监管的“拳头”也绝不手软,近日就有国有大行中招,收到千万级罚单。
 
  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发布公告称,近日对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开出罚单,该行6支、金额54.7亿元对公理财产品因违规销售共计被处以3400万罚款。
 
 
  随后,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券商中国记者称:
 
  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
 
  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理财
 
  券商中国记者查阅黑龙江银监局官网发现,黑龙江银监局以及其下辖的大兴安岭、黑河、鹤岗、七台河、伊春、双鸭山、鸡西、绥化、大庆、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等12地银监分局在12日公布了相应的罚单。

 
 
 
  从罚单提及的处罚原由看,工行黑龙江分行及其所辖13家二级分行主要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问题被罚。其中,工行齐齐哈尔分行、工行大庆分行、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还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金额位居前三,分别为1040万元、880万元、680万元。
 
  券商中国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被罚银行将非保本理财销售给同业客户,但私下违规签订兜底协议。也就是说,将非保本理财当成保本理财卖。
 
  黑龙江银监局方面表示,2017年以来,黑龙江银监局全面落实银监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至2018年1月11日,黑龙江银监局依法查处了工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
 
  黑龙江银监局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履职不力监管人员也被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工行黑龙江分行违规销售对公理财一事“东窗事发”,还是由上海银监局在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
 
  黑龙江银监局方面透露,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此外,此次事件中,不仅工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所辖13家二级分行遭罚,黑龙江银监局也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随着“三三四十”检查的收官,银监系统后续还有陆续公布罚单。在2017年年初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三违反”)的规定中,其中一项检查内容就涉及“同业投资和理财投资业务是否接受和提供第三方担保及’兜底’承诺,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
 
  银监会方面透露,各级监管部门在“三三四十”检查中共查出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

来源:券商中国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