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对待“赠送面积”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记者调查
家住市中心城区的廖女士新房装修好快一年了,却一直无法入住。原因是之前开发商承诺可浇筑的“赠送面积”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但廖女士把“赠送面积”改做成了书房,这下可愁坏了她。廖女士和开发商僵持了很久都没有结果,最后只好大动干戈,改变布局拆除了事,让她非常恼火。
“赠送面积”是把商品房应全部计算的面积,设计成只计算一半或不计算的做法。准确地说,业内人士称这种做法叫“偷面积”。那么既然是“偷”,注定就不合法。实际上,这是开发商售楼的促销手段,一旦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不仅影响产权证的办理,甚至有可能面临强拆的风险,消费者损失可不小,因此市民在购房时要谨慎对待“赠送面积”。
不少市民表示,非常钟情会“赠送面积”的楼盘产品,比如阳光书房、入户花园,这些类型的楼盘产品只需要算一半面积的价格,另一半面积是赠送,并没有担心会出现什么问题。
为了迎合购房者的心理,让房子卖得更好,不少开发商就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建筑套内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将“偷”来的面积“赠”给购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
实际上,所谓“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而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面积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偷面积”实际上是部分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面积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的面积一样,可以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相关部门对“赠送面积”相关法律的宣传上也显得慢了一拍。目前,涉及“赠送面积”违建的投诉案例,基本是邻里投诉,因为这影响到邻居切身利益。当前不少购房者对“赠送面积”仍然是一头雾水,甚至认为是合理合法,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
现状:公共区域“赠送面积”无保障
“当时开发商说可以占用绿地建成自家花园,才买的一楼,没想到刚刚搭建的花园竟然成了违章建筑。”近日,市民黄先生在拆除自家花园的围墙后,感到非常郁闷。
记者通过近期查处和群众投诉违建案例发现,有大量居民小区内存在占用绿地、占用公共用地、私自扩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并且大多数违法搭建行为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时的“赠送面积”承诺有关。如购买一楼就承诺可占用小区绿地,买楼顶承诺可以加层,中间户型的就承诺可以浇筑入户花园和通风光井,并且一楼和楼顶的房价均高于其他楼层。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自身商业利益对购房者的误导性宣传,造成在违法建设初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层层包庇,为违建提供便利。而违法建筑被发现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则将责任推给业主,由业主承担后果,致使业主从头至尾都是受害者。违法建筑一旦建成,拆除起来困难重重,极大地消耗公共资源,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危害:业主合法权利被“隐形侵害”
这种“赠送面积”究竟是不是天上掉馅饼?章贡区城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赠送面积”表面上看占了便宜,但其实购房者付出的成本并没有减少,不仅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甚至可能带来风险。
首先,“偷”来的面积对房子主体承重量影响较大,可能严重影响房屋建筑结构,比如,原本承重量6000吨的房子主体,但是因为“偷面积”房子承重量变成7000吨,超出房屋的承重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次,“偷”出的面积间接提高了容积率,降低了舒适度,影响生活体验,开发商反而可以从中获得额外巨大利润。再次,“赠送面积”其实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章搭建,需要购房者后期进行二次改造。本该开发商承担的建设费用和违建责任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严重影响业主权益。
多位资深业内人士则提醒,所谓的“赠送面积”,并不是真正的“白送”。“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赠送面积”的部分,实际上一样要出成本,最后这些成本都会分摊到购房者头上。不仅如此,对于开发商来说,“赠送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可能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户外私享花园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这些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所有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近日,我市出台的《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的屋顶、楼道、架空层、地下室等部位及住宅小区其他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该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要谨慎对待所谓的“赠送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