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
本站讯(通讯员 张琳)近日,赣州辖内上犹、崇义、大余县相继发生多起利用ATM机具作案的犯罪活动,不法分子利用烟咀海绵等异物沾强力胶粘住出钞口遮盖板,使ATM机无法正常出钞,在出钞口旁张贴小告示,谎称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要求客户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与“客户处理中心”联系,并提供了电话号码。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打击和防范针对ATM机具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赣州银监分局提出四点要求,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加强ATM机案件防范。
一是要高度重视针对ATM机具犯罪的防范工作。针对当前利用ATM机具作案这一严峻形势,要求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ATM机的风险管控,进一步落实防案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每台ATM机具案件防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要加强对ATM机具的监控和巡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安装、优化对ATM机具的监控设施,对每台ATM机具均要安装监控报警设施,并与公安110联网,坚持每天对ATM机具进行安全巡查,建立健全ATM机具巡查、加款、重大事项等登记薄,特别是要加强重点时段(夜间)、重点设备的监控。
三是要加大防范ATM机具犯罪的宣传力度。督促各银行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向客户宣传犯罪分子利用ATM等银行自助设备作案的新手段和新动向,制作统一“ATM警示牌”对客户进行安全防范提示和指示故障处理方法,通过客服热线电话、大堂经理及保安人员加强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要进一步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一旦发生ATM机具资金被盗案,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上级行和银监部门报告,并主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加大案件侦破工作力度,提高破案率,尽最大努力减少和挽回客户的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