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机构>> 赣州银行业>> 赣州银行>> 产品中心 >> 正文内容
产品名称 赣州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所属银行 赣州银行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咨询方式 赣州银行各营业网点
详细介绍

    产品定义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我行为客户提供土地整理储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融资品种。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申请土地储备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企(事业)法人资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手续;
    2、借款人为地级市(含)以上政府本级土地储备机构的,该城市前一年度所辖区域(含下辖区县)的国内生产总值(下简称GDP)在100亿元以上;借款人为县级市或县(市辖区)政府本级土地储备机构的,该市(县、区)前一年度的GDP在50亿元以上;
    3、从事土地开发、出(转)让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为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
    4、取得有审批权政府允许从事土地开发的批准文件;
    5、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6、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证);
    7、无不良信用记录;
    8、财务制度健全,资金运作模式可行,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能够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或采用其它方式补充资本金;
    9、贷款方式为担保贷款的,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符合我行贷款担保的有关规定;
    10、发放项目贷款,须根据开发进度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征用、收购、基础设施建设等手续,贷款拟支持地块所在区域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1、符合我行其他贷款条件。

    业务流程
    持前述有关资料提出借款申请;
    提供我行认可的足额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方式);
    借款申请须经初审合格后才被受理;
    调查情况,并进行内间评审程序;
    贷款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辞意见就可以签署合同;需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执行合同。
 

产品示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