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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五指山漂流溺亡 两保险一赔付一拒赔?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游客溺亡 两保险一赔付一拒赔?

  五指山大峡谷漂流是否属探险活动成焦点 同样条款两家保险公司做出不同解读

  本报海口8月20日讯(见习记者 何慧蓉 )五指山大峡谷一起漂流船翻覆事故,一个游客溺水身亡。旅游景点和旅行社分别为游客投保了两家保险公司的两份保险,两家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截然不同,一家公司已经赔付8万元,另一家保险公司却拒赔了,理由是五指山大峡谷漂流是探险活动,按照约定“探险活动”在拒赔之列。这让旅行社的带队导游很是不解。

  事件:

  漂流中船翻游客溺亡

  7月8日上午11时许,五指山大峡谷发生一起漂流船翻覆事故,37岁的文昌人蔡某不幸溺水身亡。蔡某是一公司的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两天的旅行。7日午间,蔡某随某旅行社组织的300多人旅行团来到五指山。8日上午,旅行团300多人来到五指山大峡谷漂流。

  据带团导游杨女士介绍,当时下水漂流的有270多人,每个漂流船乘坐2人,近140艘漂流船下水。在漂流过程中,蔡某所乘漂流船突然倒扣入湍急的河水中,由于河面漂流船太多,河道拥挤,漂流船互相挤压碰撞。后来救起落水者8人,其中3人受伤,蔡某由于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

  追赔:

  旅行社得到拒赔通知书

  带团导游杨女士介绍,此次旅游前,景点为游客向中国人保寿险海南公司投保了“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为游客向中国人保财险海南公司投保了“境内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在场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了所投保的该财险公司。但该财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没接触过死亡事故,不知道怎么处理为由而没到现场。旅行社无奈,只能将事故涉及的所有资料提交给该财险公司海口的业务员。

  在等待结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旅行社表示,保险公司没有人主动跟他们联系。见一直没有消息,旅行社工作人员找到该财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一个主任助理,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他说正在开会讨论,有结果会通知旅行社。

  8月19日,蔡某在文昌农村的家人找到旅行社,追问保险公司赔偿的事。被催得急的旅行社拨打财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主任助理的电话。“他告诉我们他在休假,我们可能被拒赔了。”杨女士说,听到这个消息,他们第二天早上8点多赶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递给他们一张拒赔通知书,杨女士他们拒绝在上面签字。

  诧异:

  两保险公司一赔付一拒赔?

  “为什么人寿保险的马上赔了,而他们财险公司不赔呢?明明是一样的条款?”杨女士说,蔡某的家属在五指山大峡谷那边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已经领到保险赔偿费8万元,这边为什么会拒赔呢?

  杨女士指着“拒赔通知书”上,关于赔付理由的内容介绍,“探险活动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关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杨女士告诉记者,在中国人寿保险单的保险条款有着同样内容,但那边已经按照合同赔付了8万元,而这边却拒绝赔付。

  “明明一样的条款,为什么两家保险公司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决定呢?”杨女士表示,自己完全不能理解,想知道保险公司的解释。

  争执焦点:

  大峡谷漂流是否探险活动?

  记者与旅行社杨女士等人一起来到财险公司,该公司理赔部的潘总出面接待。潘总说如果他们公司员工确实一直没有到现场了解情况,没有主动与旅行社联系,一个多月才将结果告知旅行社,那是公司服务方面有问题。她愿意代表公司向旅行社道歉。

  潘总表示,他们公司之前就这起事故进行了讨论,也跟总部报备了。他们讨论的结果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漂流是一种探险活动,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所以他们根据合约上的条款,拒绝了旅行社的赔偿要求。

  旅行社方面坚称,自己带团参加的景点是经过政府部门审批的、旅游局备案的、成熟的景点,称不上是探险活动。条款上的探险活动中所含的“江河漂流”应是与“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 有同等程度危险的。五指山大峡谷漂流只能说是一种带刺激的休闲活动。

  双方一直争执不下,难以达成共识。潘总表示,自己会将情况和旅行社的意见反映到总部,再跟总部协商沟通,星期一答复旅行社。旅行社表示如果未果,可能投诉到保监会或走法律途径。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责任编辑:何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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