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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险经理挪用147万元保费还高利贷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8日

  因为不甘于平静,阿芬跳槽进入竞争激烈的保险业;又因为投资经营失败,债台高筑不堪其累,她暗中截留了147万余元保险费。

  日前,此案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阿芬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给被害单位。

  开饭店岂料遭遇巨亏

  现年38岁的阿芬曾是郊区一所幼儿园的教师,1996年7月跳槽进入保险业,从业务员做起,先后在三家保险公司营业部任负责人。

  2007年12月,阿芬又跳槽到一家颇有实力的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任营业部副总经理,负责应收保费的催收和管理。阿芬的工作能力让领导和同事信服,但数月后,由她经手的保险费屡屡被拖欠。去年10月,上级领导找阿芬谈话,她承认自己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保险费已达100多万元。

  据阿芬自述,2007年初,她经人介绍投入所有积蓄盘下一家咖啡馆,改建后经营饭店和KTV。没料到由于经验不足,连连亏损,她陆续向朋友借钱维持,除了亏损本金上百万元外,还欠下了巨额债务。为了还债,她不得不借高利贷,之后又拆东墙补西墙。

  挪用保费难填“窟窿”

  沉重的债务让阿芬苦不堪言。无奈之下,她在2007年底将自住房卖了还债。可是2008年春节前,接踵而来的债主让阿芬走投无路,她想到了用自己经手的保险费先归还个人债务。

  自2008年2月起,阿芬开始不择手段地挪用保费,一般是把投保单位交的保费现金直接拿来还债,或把代理点交来的一些投保单位未开抬头的净保费支票不入公司账,转而到其他公司套出现金。此外,她还把本公司报销退回的手续费、展业费到其他业务单位套出现金,甚至将理赔支票直接交给债主作为还款。

  令阿芬始料不及的是,开始时她还能在限定结算的时间内把挪用的钱还上,可后来窟窿越来越大,她已无力弥补上百万元的漏洞。

  当庭认罪追悔莫及

  今年下半年,黄浦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阿芬提起公诉。法庭上,她没有为自己的行为作过多的辩解。“我错了,就应该自己面对,我所承受的一切都是罪有应得。”只是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说到独自抚养的未成年儿子时,她数度哽咽。“作为单亲母亲,我一直想给孩子最富足的生活,结果却因为自己犯的错,给孩子的心灵埋下阴影。”她说,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单位领导的信任,请求法庭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为,阿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以刑事处罚。鉴于阿芬有自首情节,又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退赔违法所得。

  企业应规避职务犯罪

  阿芬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教训固然值得吸取,但对案发单位而言,亡羊补牢更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

  黄浦区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就案中暴露的该单位在开展保险业务中存在的管理和制度上的问题,向对方发出规范保险代理机构缴纳保费制度、完善公司手续费直接返还制度等要求整改的检察建议,并反复与该公司领导沟通,达成共识。现该公司已在加强对员工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内控流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等,以杜绝违规操作。

来源: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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