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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房屋中介公司老总骗贷800万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新华网沈阳12月24日电(记者范春生)先让房主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然后以自己公司员工或亲属名义买下房子,最后将房子过户到指定人员名下,骗取贷款。辽宁省大连旺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弦利用18套房子,从银行骗取贷款800万元,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认定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11月,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作为房产中介机构的大连旺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以本公司员工或者亲属名义买下房子,最后将房子过户到指定人员名下,骗取银行贷款,已经有10多名房主被骗。获此重要线索,大连警方非常重视,于同年12月对大连旺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弦采取了强制措施。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12月以来,大连旺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上遇到了困难,于是想用一些想买房子又不着急居住的人的名义贷款,借以缓解本方资金紧张的局面。其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宫弦指使他人先让房主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然后又以自己公司员工或亲属名义买下房子,最后将房子过户到指定人员名下,最终骗取了多家银行贷款。

   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宫弦利用上述手段拿到了18套房子的产权手续,共计骗取银行贷款800万元。所获巨款全由宫弦一人支配,多数用于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宫弦作为房屋中介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给本公司牟取利益,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严惩。于是,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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