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10月14日凌晨,香港商人黄智明收到短信,他的深圳某银行借记卡在澳门刷卡消费220万元!但他一年内从未去过澳门。当天黄智明就报警,不过目前事情仍没有明确结果。
事发后,黄智明向香港立法会议员、律师谢伟俊求助,后者于前日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发起人之一的白韵琴女士昨日介绍,10月14日凌晨4时44分,黄智明收到一条短信称:他持有的内地某银行借记卡在澳门珠宝店刷卡,消费近220万元人民币。而他当时正在香港,这张银行卡就在他的身边。
当天早上,黄智明按照银行要求赶赴深圳,并向银行重申,这笔交易不出自他本人,要求停止过款。当时银行称,有关款项未汇出,让他自行报警。当天早上约10时多,黄智明来到罗湖区南湖派出所报案,两小时后转到罗湖分局经侦大队。在辗转了3个部门后,警方表示,户主没有遗失借记卡,钱是银行遗失的,建议由银行报案。
但银行方面表示,支行没有权力报警,必须由分行处理此事。要求黄智明第二天再来银行,细说详情。第二天,银行方面表示,和银联的合约规定不能中止交易,所以220万元款额已过款给银联,再转到澳门的一家珠宝店。昨日,该银行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已报警;正和黄智明一起,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如果在香港,这种事会立即处理的。”白韵琴表示,黄智明一事经媒体曝光后,一些香港商人担心自己存在内地的钱“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