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中国金融 >> 正文内容

证监会新规缩短上市公司重组期 初显正面效果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监管层为了应对上市公司长期停牌问题可谓是软硬兼施,先是沪深交易所推出了停复牌备忘录相关指引,此后证监会又新修订了并购重组规则,缩短了上市公司重组失败的冷淡期,从3个月缩短到1个月,而相比此前交易所推出的停复牌备忘录指引,后者虽然采用的是疏导形式,但效果却显得更好。
 
  根据证监会此前的公告,并购重组规则修订内容为,“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这意味着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不过,监管层要求,如果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包括1个月后就立即再次重组的),必须在再次启动的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重点披露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以及短期内再次启动重组程序的原因。
 
  如果说此前交易所推出的停复牌业务指引是在约束上市公司停牌时间,那么证监会新修订的并购重组规则则是通过松绑上市公司重组冷淡期以求达到加快上市公司重组效率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上市公司果断终止进行不下去的重组,减少长期停牌的老赖。对于一些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太久的公司而言,不需要再利用拖延战术赖着一个重组方案,公司只需要在认为重组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迅速地主动终止重组,再等待1个月便可以寻找新的标的来谋求盈利增长点。
 
  对于此条新规,市场此前推测是把双刃剑,可以在一定程度减少停牌时间过长公司数量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上市公司的重组频繁性和草率性。不过目前来看,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正面效果先显现出来了,如果以1个月约20个交易日计算,截至2016年9月9日时,停牌达到以及超过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数量共有93家。而截至昨日,停牌时间达到以及超过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共有72家,减少了约22.58%。
 
  在业内人士看来,因为新规目前施行时间还只有一个多月,所以此前市场担心的上市公司会利用重组新规漏洞频繁重组出现过度炒作现象目前还并没有显现出来,但是这种副作用仍旧存在着可能。

分享: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