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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莫名被贷款3万 邮储银行承认冒名贷款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哈尔滨邮储银行再现冒名贷款多人“被贷款”无辜遭遇失信惩戒
 
  法制日报——法制网
 
  □ 法制网记者 崔东凯 张冲
 
  “为孩子上学想要买套学区房,首付都交了,没想到贷款却办不下来。”哈尔滨市民姜春丽女士很是烦恼,“因不良信用记录,我申请的房贷遭遇拒批。”
 
  不良信用记录显示,姜春丽有一笔3万元邮储银行的贷款没有按时清偿。而事实上,姜春丽对这笔贷款一无所知。哈尔滨邮储银行承认她被冒名贷款了,但一个多月过去,“不良记录”还背在她的头上,以至于不能为买房贷款。
 
  7年前“被贷款”
 
  事情起源于一笔金额3万元的邮储银行小额联保贷款。这笔贷款合同是2009年8月签订并执行的。合同显示:贷款人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人是姜春丽。此外,合同中还有一个共同借款人陶传宝,合同记载陶传宝为姜春丽的配偶。
 
  姜春丽说,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笔邮储银行的贷款,陶传宝也不是她的配偶。
 
  姜春丽和同村的陶传宝联系后得知事情远比她想象的复杂。陶传宝直到购买高铁票被拒,才发现自己“被贷款”。
 
  而姜春丽因为这笔“冒名贷款”,不仅在中国人民银行有了不良信用记录,还在2012年5月被邮储银行哈尔滨分行起诉过。经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姜春丽败诉。又因败诉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4月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姜春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她对这场官司同样一无所知。结婚后她早已不在户籍地居住,无法收到法院传票。给姜女士寄送法院传票的快递回单上也写着“本人不在”。
 
  对此事同样一无所知的还有三位“连带保证人”:任永海、宋伟明、李群,这笔“冒名贷款”所涉五位当事人中除了宋伟明都是哈市平房区平房镇曙光村人,他们同样被列入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银行承认冒名贷款
 
  此后,姜女士开始了和邮储银行哈尔滨分行的艰难交涉。几次奔波,都见不到分行领导。
 
  7月27日,接到投诉的《法制日报》记者跟随姜春丽和陶传宝的律师来到邮储哈尔滨分行。一位关姓工作人员代表银行方面出面接待。银行的态度是承认姜女士等人被“冒名贷款”,答应银行方面出面协助消除当事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联系法院帮助当事人撤销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拒绝为姜女士出具任何书面材料。
 
  姜春丽从陶传宝的律师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贷款合同、起诉书、判决书。在一堆文件中,姜春丽惊奇地看到了她和陶传宝“结婚证书”的复印件,两位各有家庭的人在这张“结婚证书”中成了夫妻。这张结婚证书随后被民政部门证明是伪造的。
 
  信贷员下落不明
 
  按照邮政储蓄银行规定,办理农户联保贷款需要本人亲自到场,要查验身份证、户口本、房照,还有土地证。每个环节都需要本人到场,照相、录像全程监控,信贷人员还要进行现场实地调查。
 
  在南岗区法院的庭审笔录中,邮储哈尔滨分行的代理律师说该笔贷款属于信用担保,没有抵押。抛开规定中抵押贷款所需的证照,在这笔贷款业务中,除了身份证复印件是真的,借款人、担保人都说自己未到场并且签名是伪造的,民政部门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是伪造的。
 
  这笔贷款是怎么通过的审核程序?关姓工作人员说他不知道,经手的信贷员早就被辞退了,现在下落不明失去联系。
 
  焦点访谈曾经曝光
 
  8月19日,《法制日报》记者再次来到邮储银行哈尔滨分行希望了解事情进展,保安借口找不到领导,等了1小时没有任何人出面。
 
  姜春丽告诉记者,邮储银行哈尔滨分行的工作人员在跟她的电话联系中说,要她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去公安局报案。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事正在办。办到了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能办好不知道。“要不你就到法院起诉我们银行吧”。银行工作人员说。
 
  邮储银行哈尔滨分行去年4月份就因下属支行违规办理小额农户联保贷款业务,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黑龙江银监局对其罚款50万元。时隔一年有余,再曝“冒名贷款”事件,不能不让人质疑,这家银行的风险防控工作是怎么开展的?在确知“冒名贷款”发生后如何开展自查、追究责任、追回被骗款项?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事件进展,本报将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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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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