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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改革: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
 
  ⊙记者 李苑 ○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意见》要求加强与相关改革的协同推进,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7年-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年-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推动形成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意见》给出了非常清晰的信号,这实际上是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大路线图和时间表。”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连起说,预计2017年—2018年将会有重大突破。除了在高等教育、养老保险等方面会有明显体现外,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也会取得重大进展。比如交通运输中高铁支出等可能主要由中央来承担,而农村公路支出等地方就足以支持。
 
  事实上,《意见》已作出规定: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将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并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意见》还提出,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动态性说明划分将考虑市场主体和财力情况等因素,同时围绕受益范围以及各自承担职责权限来划分。”张连起解读说。
 
  与预算法及税改相比,调整央地财政关系的进度相对滞后。今年3月,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欧文汉曾表示,今年将出台央地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并选取部分领域率先启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随着此次调整央地财政关系的改革方案的出台,专家认为目前央地间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的情况有望得到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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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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