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辛士俊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金融诉讼案件,优化审判资源,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提高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这是该院支持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服务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悉,金融审判合议庭由熟悉金融业务、审判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的法官组成,包括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2名,同时配备3名司法辅助人员。
金融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各类金融诉讼案件,即原告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融资担保业金融机构起诉的商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等商事案件,并对全市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金融审判合议庭在办理案件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担保手段,对资信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金融机构作为原告起诉的金融诉讼案件,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要求其提供担保。提高审判效率,力争案件审理期限缩短法定审理期限的三分之一。高度重视金融诉讼案件调解工作,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依法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