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近日,曾在赣州某公司就职的陈某来到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对方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该局接案后,经征询当事双方意愿,工作人员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赣州某公司当场支付给申请人陈某经济补偿4500元。
近年来,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推行“一案四调制”原则,构建案前、庭前、开庭、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通过电话、约见和上门调解等方式联系被申请人,就仲裁请求、争议焦点、证据材料等对双方进行调解,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该局坚持阳光仲裁、定分止争,念好“防、调、裁”三字诀,不断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和水平。今年以来,该局接待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办理案件39起,为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共计16.7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