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完善投融资体系,近日,我市出台《赣州市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若干规定》,将进一步拓宽资本供给渠道,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据了解,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符合《赣州市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若干规定》和《赣州市加快引进发展金融机构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可享受文件中关于新建、购买、租用办公用房以及高管奖励的相关政策。我市支持各县(市、区)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将引进设立私募基金企业列为招商引资重要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基金产业园区(基金小镇)。加大对重点产业投资的引导,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天使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在我市发展,吸引私募投资基金企业集聚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