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old>> 保险频道>> 赣州保险业新闻 >> 正文内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免费参加职工医保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9月15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获悉,根据省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所需费用可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截至今年8月,全市约8.5万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得到实惠。

    据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前已经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加职工医保的,由失业前单位所属失业保险统筹地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接续手续。失业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当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文件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作出具体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失业前参加了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失业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可参照失业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缴费率原则上按照职工医保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规定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个人不缴费。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曾建军 王长颉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