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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获完全产权开始受理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0日

    8月8日至9日,市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阳光·瑞香新城及章江南苑经济适用房小区设点和入户宣传讲解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有关事宜。据悉,即日起至10月为赣州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集中统一受理时间。这期间,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为业主开辟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及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12〕18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自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已满5年且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未购买其他住房;未将经济适用住房闲置或出租、出借、改变房屋用途;已交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和有关税费,或已按按揭贷款合同规定缴清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申请人已签署书面同意取得完全产权意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按照细则规定,由申请人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后即可取得完全产权,缴纳价款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经济适用住房初次购买合同或者初始产权登记证书载明的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购买价格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初次购买价格差价的50%。
 
    业主踊跃申办
 
    家住赣州阳光·瑞香新城B区业主赖先生的房屋面积为80平方米。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查询后说,与赖先生情况相似,该小区不少业主2007年均是以1300多元每平方米获得了房子的有限产权,但当时所购该地段的商品房价格为2600多元每平方米,他们只要将两者差价乘以50%再乘以房屋面积,就是取得完全产权要缴纳的费用。算下来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需补交5万余元便可申办完全产权。
 
    据介绍,此次所涉经济适用房主要为赣州中心城区的阳光·瑞香新城及章江南苑经济适用房小区。截至目前,上述经济适用房业主申办踊跃。据初步统计,前期宣传阶段已有100多户业主提出申办请求,房管部门正集中力量全力服务好此项工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何志清 记者刘善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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