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调解”促进“大和谐”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5日
“过去闹矛盾的不少,自从老沈当上了调解员,村里安稳多了。”在会昌县右水乡梅丰村,提起调解员沈友山,乡亲们都十分佩服。
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早排查、早调处、早化解,有效减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会昌县推行村村设调解员制度,在各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族长等“五老”中指派1人担任人民调解员,全县264个村每村选出1名调解员。调解员还担负按月上报社情民意信息、监督村“两委”等职责,开通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民意“直通车”。
为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会昌县建立了培训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
人民调解员制度提升了会昌县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2014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止,该县264名调解员成功调处农村宅基地、赡养等方面纠纷806起,排查苗头性问题110多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全县信访总量和各类矛盾纠纷同比分别下降55%和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