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管理工作实行常态化考核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近日,我市下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办法》明确,对中心城区承担城市管理职的单位进行常态化考核,实施奖罚管理,构建“职责分明、管理到位、执法严格、监督及时”的城市管理体系。
城市管理事项点多、面广、量大,涉及的责任单位众多。为落实今年开展的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整合各级、各部门管理资源,调动广大市民群众智慧力量,形成管理合力,我市决定在中心城区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考核对象包括环境卫生类24个单位、市容秩序类28个单位、数字城管任务派遣类44个单位,每一类又按管理区域和职能多少分成二至三个不同层级,实行区别化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建设、交通秩序、车辆运营、环境保护的管理以及社会评价、数字城管案件的处置等。
考核实行“月通报、季小评、年总评”。每月10日前,由市城管委将上月各考核单位数字城管考核结果通报至相关领导和各考核单位。每季度由市城管委召开一次通报会,点评考核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年终,将考核结果在市政门户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进行通报。每季度、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单位实施奖惩。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运用明察暗检、数字城管案件考核及社会监督考核三种方式进行。明察暗检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牵头,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工作组,每季度安排一轮。数字城管案件考核由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所有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舆论监督考核由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查实媒体曝光问题,按季度考核。每项考核均制定了评分细则,明确了管理要求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