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客家旅游 >> 正文内容

印发《赣州市支持旅游发展奖励办法》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为充分调动旅游行业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做大做强赣州旅游业,经赣州市政府同意,市旅发委和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赣州市支持旅游发展奖励办法》,用真金白银对全市旅游业发展进行扶持奖励。
 
    《办法》共拟定16条奖励措施,主要包括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市场开拓、旅游标准化建设、旅游人才培养等。其中,对新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60万元,4A级30万元,3A级1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乡村旅游点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对年度内累计组织外地来赣州团队游客2000人以上的地接、组团旅行社,每人次奖励5元;组织游客6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来赣州,每趟专列奖励该旅行社3万元;组织游客100人以上的包机来赣州,每趟包机奖励该旅行社2万元;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台以上自驾车来赣州旅游,且自驾人数不少于100人,奖励该组团旅行社1万元等。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小妍 记者谢若闲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