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为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旅游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日前,结合赣州旅游实际,市旅发委制定并印发《赣州市旅游行业约谈制度》。
据悉,约谈制度是指旅游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旅游企业的不规范、不诚信的经营行为或苗头,约请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情况说明和解释,提出整改建议和解决意见,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实施监督与惩戒的工作制度。
根据约谈制度,约谈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旅游投诉或举报线索等情况,提出参加约谈对象和谈话内容,并经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必要时也可商请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责成下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约谈。
据了解,约谈的范围包括,对旅游执法机构下达的责令整改事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违规行为的;旅游企业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旅游投诉案件较多,发生频率较高的;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不合理低价”等倾向性问题需要约谈预防解决的。约谈对象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企业法人或其指定和委派的代理人。
此外,约谈制度规定,约谈对象应当针对约谈问题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旅游执法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和旅游行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企业在今后两年内的评奖评优资格。